1、Q/XPLS福建南安市辛普劳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PLS 0008S2022调味糖浆2022-06-27 发布2022-07-26 实施福建南安市辛普劳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XPLS 0008S2022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的安全指标依据 GB 2762 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于 2022 年 06 月 27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南安市辛普劳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南安市辛普劳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雅明、王皇妹。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P
2、LS 0008S20221调味糖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糖浆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果葡糖浆、水、白砂糖、赤砂糖、冰糖、黑糖、甘蔗浓缩汁、果蔬浓缩汁、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纽甜、甜菊糖苷、罗汉果甜苷为原料,以结晶果糖、低聚果糖、赤藓糖醇、爱德万甜、木糖醇、山梨酸钾、柠檬酸、DL-苹果酸、柠檬酸钠、焦糖色(普通法、加氨生产)、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胡萝卜素、食品用香精中几种为辅料,经配料、调配、蒸煮、包装(灌装)等工序制成的即食液体调味料调味糖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
3、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GB 1886.7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GB 1886.2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GB 1886.220 食
4、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
5、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622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PLS 0008S20222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 88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胡萝卜素GB/T 12143
6、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T 20882.3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 3 部分:结晶果糖、固体果葡糖GB/T 20882.4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 4 部分:果葡糖浆GB/T 23528.2 低聚糖质量要求 第 2 部分:低聚果糖GB 25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天门
7、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T 35883 冰糖GB/T 35884 赤砂糖QB/T 4567 黑糖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卫计委)2017 年第 8 号公告关于爱德万甜等 6 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等 6 种食品添加剂扩大用量和使用范围的公告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产品分类根据使用的原料分类。3.1风味调味糖浆以果葡糖浆、白砂糖
8、(添加或不添加)、水为原料,以果蔬浓缩汁、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纽甜、爱德万甜、甜菊糖苷、赤藓糖醇、罗汉果甜苷、木糖醇、山梨酸钾、柠檬酸、DL-苹果酸、柠檬酸钠、焦糖色(普通法、加氨生产)、亮蓝、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胡萝卜素、食品用香精中几种为辅料,经加工制成。3.2甜菊糖味调味糖浆以果葡糖浆、甜菊糖苷、水为原料,以果蔬浓缩汁、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纽甜、爱德万甜、赤藓糖醇、罗汉果甜苷、木糖醇、山梨酸钾、柠檬酸、DL-苹果酸、食品用香精中几种为辅料,经加工制成。3.3赤砂糖糖浆以白砂糖、赤砂糖、水为原料,以果蔬浓缩汁、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纽甜、爱德万甜、甜菊糖苷、赤藓糖醇、罗汉果
9、甜苷、木糖醇、山梨酸钾中几种为辅料,经加工制成。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PLS 0008S202233.4青皮甘蔗糖浆以白砂糖、果葡糖浆、甘蔗浓缩汁、水为原料,以果蔬浓缩汁、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纽甜、爱德万甜、甜菊糖苷、赤藓糖醇、罗汉果甜苷、木糖醇、山梨酸钾、食品用香精中几种为辅料,经加工制成。3.5冰糖糖浆以冰糖、白砂糖、果葡糖浆、水为原料,以果蔬浓缩汁、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纽甜、爱德万甜、甜菊糖苷、赤藓糖醇、罗汉果甜苷、木糖醇、山梨酸钾、食品用香精中几种为辅料,经加工制成。3.6黑糖糖浆以黑糖、白砂糖、果葡糖浆、水为原料,以果蔬浓缩汁、阿斯巴甜(含
10、苯丙氨酸)、纽甜、爱德万甜、赤藓糖醇、罗汉果甜苷、木糖醇、焦糖色(普通法、加氨生产)、山梨酸钾、食品用香精中几种为辅料,经加工制成。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4.1.1果葡糖浆:应符合 GB/T 20882.4 的要求。4.1.2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4.1.3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4.1.4赤砂糖:应符合 GB/T 35884 的要求。4.1.5冰糖:应符合 GB/T 35883 的要求。4.1.6黑糖:应符合 QB/T 4567 的要求。4.1.7甘蔗浓缩汁、果蔬浓缩汁:应符合 GB 17325 的要求。4.1.8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应符合 GB
11、1886.47 的要求。4.1.9纽甜:应符合 GB 29944 的要求。4.1.10甜菊糖苷:应符合 GB 8270 的要求。4.1.11罗汉果甜苷:应符合 GB 1886.77 的要求。4.1.12结晶果糖:应符合 GB/T 20882.3 的要求。4.1.13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2 的要求。4.1.14赤藓糖醇:应符合 GB 26404 的要求。4.1.15爱德万甜: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或供货商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要求,并符合国家卫健委(原卫计委)2017 年第 8 号公告关于爱德万甜等 6 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
12、酸钠(又名甜蜜素)等 6 种食品添加剂扩大用量和使用范围的公告及附件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PLS 0008S202244.1.16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要求。4.1.17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要求。4.1.18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要求。4.1.19DL-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要求。4.1.20柠檬酸钠:应符合 GB 1886.25 的要求。4.1.21焦糖色(普通法、加氨生产):应符合 GB 1886.64 的要求。4.1.22亮蓝:应符合 GB 1886.217 的要求。4
13、.1.23柠檬黄:应符合 GB 4481.1 的要求。4.1.24日落黄:应符合 GB 6227.1 的要求。4.1.25胭脂红:应符合 GB 1886.220 的要求。4.1.26-胡萝卜素:应符合 GB 8821 的要求。4.1.27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及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组织形态液态,允许有少量聚集物或沉淀物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可溶性固形物(以 20折光计法计)/(%)5.0铅(
14、以 Pb 计)/(mg/L)0.3展青霉素a/(g/kg)50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a仅限于添加了苹果浓缩汁、山楂浓缩汁制成的产品。4.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PLS 0008S20225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大肠菌群/(CFU/mL)52110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mL1000CFU/mL霉菌/(CFU/mL)20酵母/(CFU/mL)20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15、值得样品数;m 为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食品添加剂4.6.1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检验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6.2理化检验6.2.1可溶性固形物:按 GB/
16、T 12143 规定的方法检验。6.2.2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6.2.3展青霉素:按 GB 5009.185 规定的方法检验。6.3微生物检验6.3.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规定的方法执行。6.3.2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6.3.3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PLS 0008S202266.3.4霉菌、酵母: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6.3.5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6.3.6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检验。6.4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7.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7.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7.3抽样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取样品不少于 10 个小包装,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份备查。7.4产品检验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