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XPLS福建南安市辛普劳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PLS 0007S2022调味炸裹粉2022-06-27 发布2022-07-26 实施福建南安市辛普劳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XPLS 0007S2022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份: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的安全指标依据 GB 2762 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于 2022 年 06 月 27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南安市辛普劳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南安市辛普劳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雅明、王皇妹。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
2、PLS 0007S20221调味炸裹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炸裹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和/或食用淀粉为主要原料,以食用盐、白砂糖、香辛料、食用葡萄糖、麦芽糊精、酵母抽提物、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食用植物油中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焦磷酸二氢二钠、碳酸氢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醋酸酯淀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经配料、混合、搅拌、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非即食调味炸裹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3、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355 小麦粉GB 188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GB 188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GB 1886.3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GB 1886.3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
4、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2729.1 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203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5、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PLS 0007S20222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 6 部分:麦芽糊精GB/T 20886.2 酵母产品质量要求 第 2 部分:酵母加工制品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GB 299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GB 299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JJF 1070 定量包装商
6、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技术要求3.1原辅材料3.1.1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的要求。3.1.2食用淀粉:应符合 GB 31637 的要求。3.1.3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3.1.4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3.1.5香辛料:应符合 GB/T 122729.1 及 GB/T 15691 的要求。3.1.6食用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的要求。3.1.7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
7、2.6 的要求。3.1.8酵母抽提物:应符合 GB/TT 20886.2 的要求。3.1.9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应符合 GB 20371 的要求。3.1.10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要求。3.1.11焦磷酸二氢二钠:应符合 GB 1886.328 的要求。3.1.12碳酸氢钠:应符合 GB 1886.2 的要求。3.1.13三聚磷酸钠:应符合 GB 1886.335 的要求。3.1.14六偏磷酸钠:应符合 GB 1886.4 的要求。3.1.15醋酸酯淀粉:应符合 GB 29925 的要求。3.1.16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应符合 GB 29931 的要求。3.1.17食品用香精:
8、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3.1.18食品用香料:应符合 GB 29938 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PLS 0007S20223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基本一致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无霉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呈小颗粒或粉状,干燥疏松,无明显结块,无霉变杂质正常视力观察无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 g)15氯化物a(以 Cl-计)/(g/100 g)12黄曲霉毒素 B1/(g/kg)5.0铅(以 Pb
9、 计)/(mg/kg)0.2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a仅限添加食用盐原料的产品。3.4净含量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执行。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试验方法4.1感官要求打开样品包装,将适量内容物置清洁白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嗅闻气味。4.2理化检验4.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福建省食
10、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PLS 0007S202244.2.2氯化物:按 GB 5009.44 规定的方法测定。4.2.3黄曲霉毒素 B1: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4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5.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5.3抽样从同一组批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数量不少于10包。样品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备样。5
11、.4检验分类5.4.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氯化物。5.4.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 6 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c)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5.5判定规则5.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5.2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
12、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标志和标签、包装、贮存、运输及保质期6.1标签和标志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PLS 0007S20225产品预包装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9683、GB 4806.7或相应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的规定,包装应严密、牢固、耐压、不破损、不泄漏。运输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6.3贮存产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中,产品距墙、离地 10cm 以上,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存。产品采取先进库先出货的原则。6.4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干燥,有篷盖。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或潮湿的货物混运。运输途中应避免挤压、碰撞、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严禁抛掷。6.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