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模板标记勿删Q/XXSQ/XXS0007S-2023生物纳米硒饮料2023-02-22 发布2023-02-22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硒先生(吉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硒先生(吉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Q/XXS0007S-2023220852S-20232023 03212026 0320Q/XXS0007S-20231前言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 草规则编写。本标准由硒先生(吉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硒先生(吉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建泉、琚慧媛、于晓萍、邵晓婷、吴
2、洁、姚玉双。本标准 2023 年 2 月 22 日首次备案。Q/XXS0007S-20232生物纳米硒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富硒蛹虫草、富硒鸡蛋、富硒桑叶、富硒食用菌为原料,经预处理、粉碎,添加或不添加乳酸、脂肪酶、纤维素酶、葡糖异构酶、木聚糖酶、蛋白酶、多聚半乳糖醛酸酶、果胶酶酶制剂、活性干酵母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酶解、浓缩、干燥后添加水,再添加或不添加辅料魔芋精粉、凤梨粉、圆苞车前子壳、抗性糊精、香橙粉、海洋鱼低聚肽粉、咖啡粉、植脂末、乳糖、乳糖醇、三氯蔗糖、阿斯巴甜、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灭菌、灭酶、包装工艺加工制成饮料产品,可直接食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
3、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1886.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乳糖醇GB1886.17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乳酸GB1886.1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4、限量GB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测定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Q/XXS0007S-20233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5、中铅的测定GB5009.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硒的测定GB/T5009.183植物蛋白饮料中脲酶的定性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2143饮料通则分析方法GB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T12728食用菌术语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T18104魔芋精粉GB/T22729海洋鱼低聚肽粉GB/T23527蛋白酶制剂GB/T23
6、535脂肪酶制剂GB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GB255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糖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9022粒度分析 动态光散射法(DLS)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31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酵母GH/T1135富硒农产品NY/T289绿色食品 咖啡QB/T2583纤维素酶制剂QB/T4483木聚糖酶制剂QB/T4791植脂末Q/XXS0007S-20234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WS/T578.3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第 3 部分微量
7、元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卫生部关于批准 DHA 藻油、棉籽低聚糖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 年第 3号)卫生部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委公告(2014)第 10 号 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
8、 富硒蛹虫草、圆苞车前子壳:应符合卫生计生委 2014 年第 10 公告、GB2761、GB2762、GB2763的规定,富硒蛹虫草同时应符合 GB7096、GB28050 的相关规定。3.1.2 富硒鸡蛋应符合 GB 2749 的要求。3.1.3 桑叶应无霉变、无污染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3.1.4 富硒食用菌应符合 GB/T12728 的规定。3.1.5 魔芋精粉:应符合 GB/T18104 的规定。3.1.6 抗性糊精: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6 号公告、GB2762、GB2763 的要求。3.1.7 凤梨粉,香橙粉:应符合 NY/T1884 的规
9、定。3.1.8 海洋鱼低聚肽粉:应符合 GB/T22729 的规定。3.1.9 咖啡:应符合 NY/T289 的规定。3.1.10 植脂末:应符合 QB/T4791 的规定。3.1.11 乳糖应符合 GB25595 的规定。3.1.12 乳糖醇应符合 GB1886.98 的规定。3.1.13 三氯蔗糖:应符合 GB25531 的规定。3.1.14 阿斯巴甜:应符合 GB1886.47 的规定。3.1.15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30616 的规定。Q/XXS0007S-202353.1.16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5749 的规定。3.1.17 乳酸:应符合 GB1886.173 的规定。3
10、.1.18 脂肪酶应符合 GB/T23535 的规定。3.1.19 纤维素酶应符合 QB/T2583 的规定。3.1.20 葡糖异构酶应符合 GB 1886.174 的规定。3.1.21 木聚糖酶应符合 QB/T4483 的规定。3.1.22 蛋白酶应符合 GB23527 的规定。3.1.23 多聚半乳糖醛酸酶、果胶酶酶制剂应符合 GB1886.174 的规定。3.1.24 活性干酵母:应符合 GB3163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黄色至棕褐色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
11、,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组织形态液态,允许有少量沉淀滋、气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气和滋味,无其他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20GB/T12143总硒(以Se计)g/100ml10000-20000GB5009.93纳米硒(nm)300GB/T29022-2012脲酶试验阴性GB/T5009.18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25GB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Q/XXS0007S-20236项目采样
12、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2104GB4789.2大肠菌群,CFU/g52110GB4789.3霉菌,CFU/g20GB4789.15酵母,CFU/g20GB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25g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ml)1000CFU/g(ml)GB4789.10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
13、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杆菌。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Q/XXS0007S-202376.3组批以同一批次原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
14、批。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产品按生产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分成 2 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查、备检。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和备检要求。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 2 项(含 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 1 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 1 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生物纳米硒饮料配料表(原料):水、富硒蛹虫草、富硒鸡蛋、富硒桑叶、富硒食用菌净含
15、量/规格: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企业:硒先生(吉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地址:珲春市靖和街东方明珠 B4 号商业楼 107、207 室联系方式:13664169738生产日期:见喷吗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通风干燥处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XXS0007SQ/XXS0007S-20238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383 千焦(KJ)5%蛋白质0 克(g)0%脂肪0 克(g)0%碳水化合物22.4 克(g)7%钠0 毫克(mg)0%*此表为式样,产品标签信息以包装物明示信息为准8包装包装采用复合膜、袋,应符合GB 9683或GB/T 28118的规定;采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7;采用玻璃容器,应符合 GB 4806.5 的规定;以及其他符合食品级要求的包装。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保质期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