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FZYS0006S-201922*0974S-20192019102920221028*Q/FZYS备案号:220974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10 月 28 日吉林省福祉养生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ZYS0006S-2019阿胶枸杞米粉2019-03-14 发布2019-03-14 实施吉林省福祉养生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FZYS0006S-20191阿胶枸杞米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高粱米、阿胶、枸杞(枸杞子)、龙眼肉提取物粉、大枣粉为原料,添加木糖醇,经干燥、膨化、粉碎、混合、分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冲调类方便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
2、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
3、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8672枸杞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23350限度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
4、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LS/T 3215高粱米NY/T 1511绿色食品 膨化食品Q/CPR0004S食品原料用果蔬干制品Q/FZYS0006S-20192Q/HLKJ0002S食品加工用植物提取物粉中国药典一部(2015 版)阿胶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
5、理等方面的规定。3.1.1高粱米应符合LS/T 3215的规定。3.1.2枸杞(枸杞子)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3阿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的规定。3.1.4龙眼肉提取物粉应符合Q/HLKJ0002S 的规定。3.1.5大枣粉应符合 Q/CPR0004S 的规定。3.1.6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7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淡红色取试样适量,在自然光线条件下目测色泽、组织形态,取一个最小独立包装样品,倒入透明玻璃容器中,先加入少量温开水搅拌成糊
6、状,再加入一定量80以上开水,充分搅拌均匀,鼻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观察其状态。组织形态粉末状、无结块、冲溶后呈悬混液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与滋味,无异味杂质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冲调均匀后呈糊状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10GB 500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9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FZYS0006S-20193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
7、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霉菌/(CFU/g)5250102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mL)1000 CFU/g(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
8、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取用-GB 1886.23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
9、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Q/FZYS0006S-20194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随机抽取样品 10 盒进行检验和留样。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阿胶枸杞米粉配料表(原料):高粱米、阿胶、枸杞
10、(枸杞子)、龙眼肉提取物粉、大枣粉、木糖醇净含量/规格:10g/袋20g/袋250g/袋(盒)500g/袋(盒)或根据市场销售需求而定。使用方法:用少量凉开水冲开后加开水冲成糊状饮用。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吉林省福祉养生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 1488 号、0431-84575133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按生产实际标注、18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22010945874产品标准代号:Q/FZYS0006S-2019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607.8 千焦19%蛋白质13.2 克22%脂肪1.0 克2%碳水化合物79.2 克26%钠102 毫克5%8包装包装袋选用铝箔复合材料,应符合 GB 28118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商品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9保质期保质期为 1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