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保护仪器分类与命名t.HJ/T12-1996Classification and Nomenclature for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struments广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图,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保护仪器分类与命名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环境保护仪器。本标准是环境保护仪器在研制、设计、生产、销售、使用、检测及管理工作中进行分类与命名的统一依据。2术语环境保护仪器:环境保护仪器是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的采样仪器、分析测试仪器、计量装置及监测车、船的总称。3分类分类应符合本标准表1的规定。环境保护仪器分为类别、亚类别、组别
2、和型别。3.1类别.按监测的对象分为四个类别。3.2.亚类别按环境保护仪器的功能、用途划分。3.3.组别按环境保护仪器的监测项目分组。34型别按环境保护仪器的结构、特征、工作原理或型式特征确定。注:仪器代号将由环境保护仪器的产品型号标准给出。4命名4.1.命名原则环境保护仪器的命名应力求科学、准确、合理,并顾及已被公认的习惯名称。4.2.命名方法环境保护仪器的名称应能表示仪器的功能和主要特点。它由基本名称和主要特征两部分组成。基本名称是指产品的功能,主要特征是指仪器的特征、工作原理、主要技术参数。例1:大流量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基本名称: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一指明仪器的功能。主要特征:大流量一体现仪器的主要技术参数。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331批准1996-07-01实施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