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964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soil environment(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生态环境部2018-09-13 发布2019-07-01 实施发 布HJ 9642018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25影响识别.36评价工作分级.47现状调查与评价.58预测与评价.99保护措施与对策.1010评价结论.11附录 A(规范性附录)土
2、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12附录 B(资料性附录)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识别表.14附录 C(资料性附录)土壤理化特性调查表.15附录 D(资料性附录)土壤盐化、酸化、碱化分级标准.16附录 E(资料性附录)土壤环境影响预测方法.17附录 F(资料性附录)土壤盐化综合评分预测方法.19附录 G(资料性附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20HJ 9642018ii前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和指导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或减缓土壤环境退化,保护土壤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
3、录 B附录 G 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成都理工大学、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8 年 9 月 13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HJ 9642018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冶金、矿山采掘、农林、水利等可能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
4、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本标准不适用于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HJ 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25.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16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
5、价技术导则HJ 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土壤环境soil environment是指受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的,由矿物质、有机质、水、空气、生物有机体等组成的陆地表面疏松综合体,包括陆地表层能够生长植物的土壤层和污染物能够影响的松散层等。3.2土壤环境生态影响ecological impact on soil environment是指由于人为因素引起土壤环境特征变化导致其生态功能变化的过程或状态。3.3土壤环境污染影响contaminative impact on soil environment是指因
6、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土壤环境,引起土壤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导致土壤质量恶化的过程或状态。HJ 964201823.4土壤环境敏感目标sensitive target of soil environment是指可能受人为活动影响的、与土壤环境相关的敏感区或对象。4总则4.1一般性原则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应对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对土壤环境理化特性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和对策,为建设项目土壤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4.2评价基本任务4.2.1按照 HJ 2.1 建设项目污染影响和生态影响的相关要求,根据建设项
7、目对土壤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将土壤环境影响类型划分为生态影响型与污染影响型,其中本导则土壤环境生态影响重点指土壤环境的盐化、酸化、碱化等。4.2.2根据行业特征、工艺特点或规模大小等将建设项目类别分为类、类、类、类,见附录 A,其中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身为敏感目标的建设项目,可根据需要仅对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4.2.3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应按本标准划分的评价工作等级开展工作,识别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影响途径、影响源及影响因子,确定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完成土壤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预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与对策
8、。4.2.4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场地或地区的建设项目应按 4.2.3 分别开展评价工作。4.2.5涉及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型与污染影响型两种影响类型的应按 4.2.3 分别开展评价工作。4.3工作程序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划分为准备阶段、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预测分析与评价阶段和结论阶段。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4.4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4.4.1准备阶段收集分析国家和地方土壤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等资料;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结合工程分析,识别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类型,分析可能造成土壤环境影响的主要途径;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识别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确定评价等级、范围与
9、内容。4.4.2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采用相应标准与方法,开展现场调查、取样、监测和数据分析与处理等工作,进行土壤环境现状评价。4.4.3预测分析与评价阶段依据本标准制定的或经论证有效的方法,预测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4.4.4结论阶段HJ 96420183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对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总结。图 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5影响识别5.1基本要求在工程分析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土壤环境敏感目标,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三个阶段的具体特征,识别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与影响途径;对于运营期内土壤环境影响源可能
10、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还应按其变化特征分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识别。HJ 964201845.2识别内容5.2.1根据附录 A 识别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5.2.2识别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与影响途径、影响源与影响因子,初步分析可能影响的范围,具体识别内容参见附录 B。5.2.3根据 GB/T 21010 识别建设项目及周边的土地利用类型,分析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土壤环境敏感目标。6评价工作分级6.1等级划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6.2划分依据6.2.1生态影响型6.2.1.1建设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判别依据见表 1;同一
11、建设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场地或地区,应分别判定其敏感程度;产生两种或两种以上生态影响后果的,敏感程度按相对最高级别判定。表 1生态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判别依据盐化酸化碱化敏感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a2.5 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 m 的地势平坦区域;或土壤含盐量4 g/kg 的区域pH4.5pH9.0较敏感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2.5 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 m 的,或 1.8干燥度2.5 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8 m 的地势平坦区域;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2.5 或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 m 的平原区;或 2 g/kg土壤含盐量4 g/kg 的区域4.5pH5.58.
12、5pH9.0不敏感其他5.5pH8.5a是指采用 E601 观测的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与降水量的比值,即蒸降比值。6.2.1.2根据 5.2.1 识别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与 6.2.1.1 敏感程度分级结果划分评价工作等级,详见表 2。表 2生态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类别评价工作等级类类类敏感一级二级三级较敏感二级二级三级不敏感二级三级-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敏感程度HJ 964201856.2.2污染影响型6.2.2.1将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为大型(50 hm2)、中型(550 hm2)、小型(5 hm2),建设项目占地主要为永久占地。6.2.2.2建设项目所在
13、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判别依据见表 3。表 3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判别依据敏感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较敏感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不敏感其他情况6.2.2.3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与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详见表 4。表 4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占地规模评价工作等级类类类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敏感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较敏感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不敏感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
14、评价工作。6.2.3建设项目同时涉及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型与污染影响型时,应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工作。6.2.4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场地时,各场地应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工作。6.2.5线性工程重点针对主要站场位置(如输油站、泵站、阀室、加油站、维修场所等)参照 6.2.2分段判定评价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工作。7现状调查与评价7.1基本原则与要求7.1.1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遵循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资料分析与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原则。7.1.2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当现有资料不能满
15、足要求时,应通过组织现场调查、监测等方法获取。7.1.3建设项目同时涉及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型与污染影响型时,应分别按相应评价工作等级要求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可根据建设项目特征适当调整、优化调查内容。7.1.4工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应重点在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开展现状调查工作,并兼顾其可能影响的园区外围土壤环境敏感目标。敏感程度HJ 964201867.2调查评价范围7.2.1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范围,能满足土壤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要求;改、扩建类建设项目的现状调查评价范围还应兼顾现有工程可能影响的范围。7.2.2建设项目(除线性工程外)土壤环境影响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影响
16、类型、污染途径、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等确定并说明,或参考表 5 确定。表 5现状调查范围评价工作等级影响类型调查范围a占地b范围内占地范围外一级生态影响型全部5 km 范围内污染影响型1 km 范围内二级生态影响型2 km 范围内污染影响型0.2 km 范围内三级生态影响型1 km 范围内污染影响型0.05 km 范围内a涉及大气沉降途径影响的,可根据主导风向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点适当调整。b矿山类项目指开采区与各场地的占地;改、扩建类的指现有工程与拟建工程的占地。7.2.3建设项目同时涉及土壤环境生态影响与污染影响时,应各自确定调查评价范围。7.2.4危险品、化学品或石油等输送管线应以工程边界两侧向外延伸 0.2 km 作为调查评价范围。7.3调查内容与要求7.3.1资料收集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当地环境特征,有针对性收集调查评价范围内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壤类型分布图;b)气象资料、地形地貌特征资料、水文及水文地质资料等;c)土地利用历史情况;d)与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其他资料。7.3.2理化特性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