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国国家家环环境境保保护护标标准准HJ 850-2017水质硝磺草酮的测定液相色谱法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mesotrione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7-08-28发布2017-11-01实施发 布环环境境保保护护部部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方法原理.14干扰及消除.15试剂和材料.16仪器和设备.27样品.28分析步骤.29结果计算与表示.310精密度和准确度.411质量
2、保证和质量控制.412废物处理.5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硝磺草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硝磺草酮的液相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中国海洋大学。本标准主要验证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青岛)、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辽宁北方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8 月 28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7 年 11
3、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水质硝磺草酮的测定液相色谱法警告:硝磺草酮具有一定的毒性,标准溶液的配制应在通风柜内操作,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硝磺草酮的液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硝磺草酮的测定。当进样量为 20 l 时,方法的检出限为 0.01 mg/L,测定下限为 0.04 mg/L。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3方法原理水中的硝磺草酮
4、经直接进样后,用具有紫外检测器的液相色谱分离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4干扰及消除当水样中共存的有机物干扰硝磺草酮测定时,可以通过改变色谱条件,使硝磺草酮与干扰物分离,或将水样先用正己烷萃取去除部分干扰,取水相进行分析。5试剂和材料实验用水为不含有机物的纯水。5.1 磷酸(H3PO4):(H3PO4)=1.69 g/ml,优级纯。5.2 乙腈(C2H3N):液相色谱纯。5.3 硝磺草酮:纯度 99%。5.4 硝磺草酮标准贮备液:=100 g/ml。称取 0.010 g(精确至 0.1 mg)硝磺草酮(5.3),用少量乙腈(5.2)溶解后,再用水定容至 100 ml,于 4 冷藏、避光
5、和密封可保存 3 个月,或直接购买有证标准溶液。5.5 硝磺草酮标准使用液:=10.0 g/ml。准确移取 1.00 ml 硝磺草酮标准贮备液(5.4),用水稀释至 10 ml。5.6 硝磺草酮标准使用液:=1.00 g/ml。准确移取 1.00 ml 硝磺草酮标准使用液(5.5),用水稀释至 10 ml。26仪器和设备6.1 采样瓶:100 ml 具磨口塞的棕色玻璃细口瓶。6.2 液相色谱仪:具紫外检测器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6.3 色谱柱:填料为 5 m ODS,柱长 25 cm,内径 4.6 mm 的反相色谱柱,或其它等效色谱柱。6.4 微量进样器:10 l、50 l 和 100 l。6.
6、5 滤膜:0.22 m 醋酸纤维滤膜或尼龙滤膜。6.6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7样品7.1 样品采集与保存按照 HJ/T 91 和 HJ/T 164 的相关规定采集样品。采集的水样应于 4 冷藏、避光和密封保存,在 7 d 内分析完毕。7.2 试样制备用磷酸(5.1)将水样 pH 调节为 3.04.0,水样经 0.22 m 滤膜(6.5)过滤后,置于样品瓶中,待测。注:对于含有机物干扰的样品,取 10 ml 水样,用 2 ml 正己烷萃取后,取水相进行测定。7.3 空白试样制备用水代替样品,按照试样制备步骤(7.2)进行制备。8分析步骤8.1 色谱参考条件流动相 A:乙腈;流动相 B:水(
7、取 1 L 超纯水,加入 100 l 磷酸(5.1)调 pH 为 3.0);流速:0.8 ml/min;柱温:30;检测波长:233 nm;进样量:20 l。洗脱程序见表 1。表 1洗脱程序时间(min)A(%)B(%)045551145551395515955184555204555注:洗脱程序 11 min 后用于清洗色谱柱,清洗时间可根据实际样品的复杂程度进行调整。8.2 校准曲线的建立分别取适量的硝磺草酮标准使用液(5.5)或标准使用液(5.6),用水稀释,制备3至少 5 个浓度点的标准系列,硝磺草酮的质量浓度分别为 0.040、0.100、0.250、0.500、1.00、4.00
8、mg/L(此为参考浓度)。由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对标准系列溶液进样,以硝磺草酮的浓度为横坐标,对应的色谱峰面积或峰高为纵坐标,建立校准曲线。8.3 测定待测的试样(7.2)按照与校准曲线相同的条件进行测定。8.4 空白试验待测的空白试样(7.3)按照与试样相同的条件进行测定。9结果计算与表示9.1 定性分析根据样品中硝磺草酮与标准系列中硝磺草酮的保留时间进行定性,必要时可采用标准样品添加法、不同波长下的吸收比或扫描紫外吸收光谱等方法辅助定性。在本标准推荐的色谱条件(8.1)下,硝磺草酮的标准色谱图见图 1。图 1硝磺草酮标准色谱图9.2 定量分析水样中硝磺草酮的浓度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Aafb
9、(1)式中:水样中硝磺草酮的质量浓度,mg/L;A硝磺草酮的峰面积或峰高;a校准曲线的截距;b校准曲线的斜率;f水样的稀释倍数。9.3 结果表示当测定结果大于等于 1 mg/L 时,数据保留三位有效数字;当测定结果小于 1 mg/L 时,4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二位。10精密度和准确度10.1 精密度6 个实验室对空白水加标硝磺草酮浓度为 0.050 mg/L、0.500 mg/L、3.00 mg/L 的样品进行了 6 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1.1%5.5%,0.5%1.7%,0.3%1.9%;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8.3%,2.4%,3.6%;重复性限 r 为:0.01 m
10、g/L,0.02 mg/L,0.10 mg/L;再现性限 R 为:0.01 mg/L,0.04 mg/L,0.32 mg/L。6 个实验室对地表水加标硝磺草酮浓度为 0.050 mg/L、0.250 mg/L、0.500 mg/L 的样品进行了 6 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2.1%8.0%,0.7%4.7%,0.5%3.1%;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8.8%,3.8%,2.0%;重复性限 r 为:0.01 mg/L,0.02mg/L,0.03 mg/L;再现性限 R 为:0.02 mg/L,0.03 mg/L,0.04 mg/L。6 个实验室对生活污水加标硝磺草酮浓度为 0
11、.050 mg/L、0.250 mg/L、0.500 mg/L 的样品进行了 6 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0.8%7.0%,0.4%3.0%,0.5%4.2%;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9.9%,3.6%,3.7%;重复性限 r 为:0.01 mg/L,0.01mg/L,0.03 mg/L;再现性限 R 为:0.02 mg/L,0.03 mg/L,0.06 mg/L。6 个实验室对含硝磺草酮浓度为 0.41mg/L0.59 mg/L、1.03 mg/L1.40 mg/L 的工业废水样品进行了 6 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为:0.4%3.5%,0.3%2.6%;实验室间
12、相对标准偏差为:13%,9.9%;重复性限 r 为:0.03 mg/L,0.05 mg/L;再现性限 R 为:0.19 mg/L,0.36 mg/L。10.2 准确度6 个实验室对空白水加标硝磺草酮浓度为 0.050 mg/L、0.500 mg/L、3.00 mg/L 的样品进行了分析测定:加标回收率分别为 94.0%116%,98.4%105%,94.7%104%;加标回收率最终值为:105%15.8%,101%4.4%,101%6.6%。6 个实验室对地表水加标硝磺草酮浓度为 0.050 mg/L、0.250 mg/L、0.500 mg/L 的样品进行了分析测定:加标回收率分别为 97.1
13、%120%,94.7%106%,98.8%105%;加标回收率最终值为:106%18.6%,101%7.8%,101%4.0%。6 个实验室对生活污水加标硝磺草酮浓度为 0.050 mg/L、0.250 mg/L、0.500 mg/L 的样品进行了分析测定:加标回收率分别为:91.9%118%,94.7%104%,96.8%107%;加标回收率最终值为:103%20.4%,100%7.2%,100%7.4%。6 个实验室对含硝磺草酮浓度为 0.30 mg/L、1.20 mg/L 的工业废水加标 0.250 mg/L 进行了分析测定:加标回收率范围分别为:93.0%113%,91.1%111%;
14、加标回收率最终值为:101%15.6%,99.9%16.2%。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1.1 空白试验每 20 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 20 个样品)应至少做一个实验室空白,空白中硝磺草酮的浓度应低于方法检出限。511.2 初始校准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0.995。11.3 标准曲线核查每 20 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 20 个样品)应测定一个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标准溶液,测定结果与曲线该点浓度的相对偏差应15%。否则,应建立新的校准曲线。11.4 平行样每 10 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 10 个样品)应带一个平行样,平行样的相对偏差15%。11.5 基体加标每 20 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 20 个样品)应进行一个基体加标样的分析,基体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 70%130%。12废物处理实验中产生的有机废液应集中收集和保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