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ADKH0003S-2020220141S-20202020020620230205*Q/ADKH备案号:220141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2 月 05 日延边安帝康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ADKH0003S-2020栗参超微粉(固体饮料)二2019-12-26 发布2019-12-27 实施延边安帝康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ADKH0003S-20201栗参超微粉(固体饮料)二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晒参(人工种植,四年生或五年生)为原料,经筛选、清洗、蒸制、烘干、超微粉碎,添加木糖醇、二氧化硅后,经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栗参超微粉(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
2、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
3、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4、GB 2557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Q/ADKH0003S-20202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生晒参(人工种植,四年生或五年生)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g 产品添加人参
5、 50g。3.1.2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3二氧化硅应符合 GB 25576 的规定。3.1.4生产工艺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黄色至棕色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所述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粉末状,无结块滋、气味具有人参特有的滋气味,味甘、微苦、无异味杂质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
6、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人参总皂苷,1.0GB/T 19506附录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沙门氏菌,CFU/25g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GB 4789.10 第二法注:a样品的
7、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Q/ADKH0003S-20203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二氧化硅抗结剂15.0g/kg-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
8、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a)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b)型式检验从入库的成品中随机抽取 2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
9、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Q/ADKH0003S-20204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栗参超微粉(固体饮料)配料表:生晒参(人工种植,四年生或五年生)、木糖醇、二氧化硅净含量/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延边安帝康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延吉市长白路 288 号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36 个月贮存条件:密封,干燥处保存食品
10、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ADKH0003S-2020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每 100g 产品添加人参 50g,人参食用量3g/天,本品食用量6g/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464 千焦17%蛋白质6.8 克11%脂肪2.2 克4%碳水化合物74.5 克25%钠51 毫克3%8包装包装袋选用聚乙烯塑料瓶,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或塑料与铝箔复合袋,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或玻璃制品,应符合GB 4806.5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 3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