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AJHYY安徽健合药业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AJHYY 0002S-2022冲调膏滋2022-12-01 发布2022-12-11 实施安徽健合药业有限公司发布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平台备案号:34202206813S备案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6日Q/AJHYY 0002S-20221前言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
2、的 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严格遵守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 中致病菌限量、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有关规定,比较了 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进行制定。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由安徽悦邦药业有限公司提出、起草并负责解释。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迪。本
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于 2022 年 12 月 01 日首次发布。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AJHYY 0002S-20222冲调冲调膏滋膏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冲调膏滋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 3 章术语和定义中规定的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
4、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
5、、乳糖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AJHYY 0002S-20223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9300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T 21725 天然香辛料 分类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YJR 0017S2022 2 LS/T 3221 可可豆NY/T 1506 绿色食品 食用花卉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冲调膏滋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或食糖为原料,辅以粮食、坚果与籽类食品、食用菌及
7、其制品、薯类(含魔芋)、水果、蔬菜、花粉、食用花卉、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食)、根茎等)、植物香辛料(菖蒲、洋 葱、大葱、小葱、韭葱、蒜、高良姜、豆蔻、香豆蔻、草果、砂仁、莳萝(土茴香)、圆叶当归、细叶 芹、芹菜、辣根、龙蒿、杨桃、黑芥籽、刺山柑、辣椒、葛缕子、桂皮(肉桂)、阴香、大清桂、芫荽、藏红花、枯茗、姜黄、香茅、枫茅、小豆寇、阿魏、小茴香、甘草、八角、刺柏、山奈、木姜子、月桂、芒果、薄荷、椒样薄荷、留兰香、调料九里香、肉豆蔻、甜罗勒、甘牛至、牛至、欧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AJHYY 0002S-20224芹、多香果、荜拨、黑胡椒、白胡椒、石榴、迷迭香、胡麻(芝麻)、白欧芥、丁香、
8、罗晃子、蒙百里香、百里香、香椿、香旱芹、葫芦巴、香荚兰、花椒、姜)、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可可豆、绿茶、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 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平卧菊三七、陈皮、凉粉 草、淡豆豉、菊花、
9、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 英、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以及传统上 作为食品;国家卫生计生委(或原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国家卫 生计生委(或原国家卫生部)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名单;国家卫生计生委(或 原国家卫生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名单;新食品原料与国家卫生计生委(或原国家卫生部)的公告具有 实质等同性;进口的食品原料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取得卫生证书食材中的一种或多种。,经配料、粉碎或不粉碎、水提或不水提、熬制或不熬制、过滤或不过滤、
10、浓缩或不浓缩,灭菌或不灭菌,装瓶、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膏滋系列(以下简称产品)。注:产品定义中未列出的国内外具体食品原料应按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 公告的规定和/或有关规定执行。4 技术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食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4.1.2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4.1.3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4 粮食: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4.1.5 坚果与籽类食品: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4.1.6 食用菌及其制品: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4.1.7 薯类(含魔芋)、蔬菜、水果、绿茶:
11、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9921 及相关公 告的规定。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AJHYY 0002S-202254.1.8 花粉:应符合 GB 31636 的规定。4.1.9 食用花卉:应符合 NY/T 1506 的规定。4.1.10 可可豆:应符合 LS/T 3221 的规定。4.1.11 植物香辛料(菖蒲、洋葱、大葱、小葱、韭葱、蒜、高良姜、豆蔻、香豆蔻、草果、砂仁、莳 萝(土茴香)、圆叶当归、细叶芹、芹菜、辣根、龙蒿、杨桃、黑芥籽、刺山柑、辣椒、葛缕子、桂皮(肉桂)、阴香、大清桂、芫荽、藏红花、枯茗、姜黄、香茅、枫茅、小豆寇、阿魏、小茴香、甘草、八
12、角、刺柏、山奈、木姜子、月桂、芒果、薄荷、椒样薄荷、留兰香、调料九里香、肉豆蔻、甜罗勒、甘牛至、牛至、欧芹、多香果、荜拨、黑胡椒、白胡椒、石榴、迷迭香、胡麻(芝麻)、白欧芥、丁香、罗晃子、蒙百里香、百里香、香椿、香旱芹、葫芦巴、香荚兰、花椒、姜):应符合 GB/T 15691、GB 2761、GB 2762、GB 2763 以及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4.1.12 新资源食品目录中的原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有关部委相关公告的规定。4.1.13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
13、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 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 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 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要求和/或有关规定,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
14、B 2763、GB 29921 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4.1.14 其它食品原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9921 的规定并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AJHYY 0002S-20226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样品于洁净透明的 500ml 烧杯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与组织形态,根据标签上说明的食用方法稀释后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另取20g 样品置于 500ml 洁净透明烧杯中,加 85C 的热水 200ml,搅匀后检查底部有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滋
15、味、气味味甜,具有该产品应有的香气,无异嗅、无异味、无焦糊、酸败味状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组织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60GB5009.3总糖(以蔗糖计)/(g/100g)50.0GB5009.8铅/(以 Pb 计)/(mg/kg)0.4GB5009.12总砷/(以 As 计)/(mg/kg)0.5GB5009.11黄曲霉毒素 B1/(g/kg)5.0GB5009.22其它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2761 的规定其它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2762 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2763 的规定
16、4.4 微生物指标4.4.1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 a 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52104105GB4789.2大肠杆菌5210102GB4789.3霉菌5250102GB4789.15a 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4789.1 执行4.4.2 致病菌限量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29921 的规定。4.5 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 年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按 JJF1070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AJHYY 0002S-20227的规定进行检验。5 食品添加剂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14881 的规定。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7.1.1 出厂检验7.1.1.1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允差。7.1.2 型式检验7.1.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