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焙烤食品预拌粉备案号:360003S-2023备案日期:2023年1月6日有效期至:2028年1月5日Q/BHS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BHS 0003S-20232022-10-10 发布2023-01-03 实施江西焙合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
2、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HS 0003S202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产品分类2 4 要求.2 5 食品添加剂.4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7 检验规则.4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
3、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HS 0003S2023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代替 Q/BHS 0003S2022 焙烤食品预拌粉。本标准与 Q/BHS 0003S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范围措辞进行修改。部分引用标准进行修改。本标准中铅限量(以 Pb 计)为 0.45mg/kg,严于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焙烤食品”项下铅限量(以 Pb 计)0.5 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焙合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4、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仁辉。本标准批准人:刘敏。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HS 0003S2023 1 焙烤食品预拌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焙烤食品预拌粉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食用淀粉、玉米粉中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食用盐、味精、大豆蛋白粉、膨化玉米粉、复配膨松剂(焦磷酸二氢 二钠
5、、碳酸氢钠、磷酸二氢钙、碳酸钙、柠檬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碳酸氢钠、磷酸二氢钙、-胡萝卜素,经原料前处理、调配、混合搅拌、过筛、包装工艺制成的用于焙烤食品热加工生产使用的焙烤食品预拌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5 小麦粉 GB 188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6.2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6、 柠檬酸 GB 1886.2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配膨松剂 GB 1886.3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GB 1886.3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GB 5009.1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 GB 5009.20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8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胡萝卜素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
8、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HS 0003S2023 2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9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 GB/T 22493 大豆蛋白粉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
9、果与籽类食品 3 产品分类 3.1 根据添加原料不同可分为外裹粉(煎炸粉)、包子粉。3.1.1 外裹预拌粉(煎炸预拌粉):以小麦粉和(或)食用淀粉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食用盐、味精、复配膨松剂(焦磷酸二氢 二钠、碳酸氢钠、磷酸二氢钙、碳酸钙、柠檬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碳酸氢钠、磷酸二氢钙、-胡萝卜素,经调配、混合搅拌、过筛、包装工艺制成的用于热加工生产使用的外裹预拌粉(煎炸预拌粉)。3.1.2 包子预拌粉:以小麦粉、膨化玉米粉、大豆蛋白粉为原辅料,经调配、混合搅拌、过筛、包装工艺制成的用于热加工生产使用的包子预拌粉。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小麦粉 应符合 GBT 1355
10、的规定。4.1.2 膨化玉米粉 应符合GB 19640的规定。4.1.3 食用淀粉 应符合 GB 31637 的规定。4.1.4 食用盐 应符合GB 2721 的规定。4.1.5 大豆蛋白粉 应符合GB/T 22493 的规定。4.1.6 柠檬酸 应符合GB 1886.235 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HS 0003S2023 3 4.1.7 味精 应符合GB 2720的规定
11、。4.1.8 焦磷酸二氢二钠 应符合GB 1886.328 的规定。4.1.9 磷酸二氢钙 应符合GB 1886.333的规定。4.1.10 碳酸钙 应符合GB 1886.214的规定。4.1.11 碳酸氢钠 应符合GB 1886.2的规定。4.1.12-胡萝卜素 应符合GB 8821的规定。4.1.13 复配膨松剂 应符合 GB1886.245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外裹预拌粉(煎炸预拌粉)包子预拌粉 外观 粉末状或粉末状带有颗粒,允许有少量轻摇易散的结块 粉末状,允许有少量轻摇易散的结块 取本品 25g 倒入洁净、干燥的器皿中,在自
12、然光线下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色泽 具有相应原辅料应有的色泽 滋味及气味 具有相应原辅料应有的滋、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污染物含量符合GB276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HS 0003S2023 4 水分/(%)14.0 GB 5009.3
13、 黄曲霉毒素B1/(g/kg)5.0 GB 5009.22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g/kg)1000 GB 5009.111 玉米赤霉烯酮(g/kg)60 GB 5009.209 赭曲霉毒素A(g/kg)5.0 GB 5009.96 铅(以Pb计)/(mg/kg)0.45 GB 5009.12 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微生物项目仅适用于冷加工糕点预拌粉。4.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国家相
14、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7.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7.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净含量。7.3.2 型式检验 7.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7.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
15、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HS 0003S2023 5 7.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7.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16、。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8.2 包装 8.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10004(食品包装用)、GB 4806.7 的规定。8.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8.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8.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8.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2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HS 0003S2023 6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标准备案的企业标本次标准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