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CCWK0002S-2019223927S-20192019123020221229Q/CCWK备案号:223927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12 月 29 日长 春 旺 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CCWK0002S-2019红参石榴饮品2019-12-10 发布2019-12-10 实施长春旺康食品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CCWK0002S-20191红参石榴饮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石榴、添加或不添加(燕窝、百香果、低聚果糖)、乳酸链球菌素为原料,经原料的预处理、称重、蒸煮、过滤、灌装、杀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制成的植物饮料类红
2、参石榴饮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
3、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片、饮料检验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
4、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1326植物饮料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GHT 1092燕窝质量等级NY/T 750绿色食品 热带、亚热带水果Q/CCWK0002S-20192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
5、理等方面的规定。3.1.1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红参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3.1.3石榴、百香果应符合 NY/T 750 的规定。3.1.4燕窝应符合 GH/T 1092 的规定。3.1.5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 的规定。3.1.6乳酸链球菌素应符合 GB 1886.231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澄清透明取5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于洁净、无色、透明的玻璃烧杯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气味、尝其滋味。组织形态澄清透明的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滋、气味
6、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下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09GB/T 19506固形物,g/L0.5GB/T 1214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Q/CCWK0002S-20193表 4 续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10GB 47
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g20GB 4789.15酵母,cfu/g2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g/kg)残留量检
8、验方法乳酸链球菌素防腐剂0.2-GB 1886.231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
9、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Q/CCWK0002S-20194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组批按随机抽样法随机抽取 500ml,一半用作感官指标、净含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检验,另一半留样备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
10、.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红参石榴饮品配料表(原料):饮用水、红参(人工种植 4 年或 5 年)、石榴、添加或不添加(燕窝、百香果、低聚果糖)、乳酸链球菌素净含量/规格:以实际产品规格为准生产者:长春旺康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畅达路 177 号 309 室联系方式:4009958687生产日期:见喷码处保质期:18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避光处,避免阳光直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10852231产品标准代号:Q/CCWK0002S-2019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1.红参添加量为每 100ml 产品添加红参 6g,红参食用限量3 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
11、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毫升NRV%能量262 千焦3%蛋白质0.2 克0%脂肪0.1 克0%碳水化合物1.5 克1%钠1202 毫克60%8包装Q/CCWK0002S-20195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贮存和运输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清洁、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运、混存。10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