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桂花藕粉(调制藕粉)备案号:360749S-2022备案日期:2022年10月17日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6日Q/BS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BS 0003S-20222022-07-20 发布2022-07-31 实施江西宝善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
2、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S 0003S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4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
3、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S 0003S2022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 0.4 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淀粉及其制品”项下“淀粉制品”铅限量(以Pb计)0.5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宝善国际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宝善。本标准批准人:宋宝善。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
4、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S 0003S2022 1 桂花藕粉(调制藕粉)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桂花藕粉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藕粉为原料,红枣、莲子、木薯粉、桂花、葡萄糖、麦芽糊精、食品添加剂(木糖醇),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为辅料,经配料、粉碎、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桂花藕粉(调制藕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5、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6、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 6 部分:麦芽糊精 GB/T 25733 藕粉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9343 木薯淀粉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
7、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1504 莲子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S 0003S2022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藕粉 应符合 GB/T 25733 的规定。3.1.2 红枣 应符
8、合GB/T 5835的规定。3.1.3 莲子 应符合NY/T 1504的规定。3.1.4 木薯粉 应符合GB/T 29343的规定。3.1.5 桂花 应清洁、干燥、无腐烂、无霉变、无病虫害,并符合 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3.1.6 葡萄糖 应符合GB/T 20880的规定。3.1.7 麦芽糊精 应符合 GB/T 20882.6的规定。3.1.8 木糖醇 应符合GB 1886.234的规定。3.1.9 食品用香精 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冲调前 形态 粉状或颗粒状,干燥、松散,无明显结块 取
9、本品适量,置于一清洁、干 燥的白色瓷盘中,目测其形态和色泽、杂质;另取本品适量,用90C以上开水冲调,边冲调边搅拌,充分搅拌均匀后,观察其形态和色泽,口尝其滋味、鼻嗅其气味,观察其冲调性。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冲调性 直接用 90C 以上开水冲调,1min-2min 后溶胀糊化 冲调后 形态和色泽 呈粘胶状,晶莹剔透、稠度均匀,色泽均匀呈微褐色或 微红色,有光泽 滋味和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香味、润滑、纯正可口,稠度均匀,无异味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
10、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S 0003S2022 3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3.4 微生物限量 3.4.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粮食制品类的规定。3.4.2 其他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 a 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5 106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20 102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注 1:n 为同
11、一批次产品为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值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数量值;M 值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12 GB 5009.3 铅(以Pb计)/(mg/kg)0.4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B1/(g/kg)5.0 GB 5009.22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
12、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S 0003S2022 4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
13、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
14、、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7.1.2 标签上应标注桂花的添加量。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S 0003S2022 5 7.2 包装 7.2.1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
15、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通风,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24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S 0003S2022 6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
16、书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桂花藕粉(调制藕粉),标准编号为:Q/BS 0003S-2022。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形式备案,备案只是对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行为。3、本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4、本企业标准已经过技术审定,且标准名称、原辅料、技术指标等企业标准内容均符合相关要求。5、本企业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违法之处,对该企业标准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并根据要求对备案的企业标准及时进行修订。未及时修订的,企业标准备案按照相关规定自动废止。江西省宝善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