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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SH 0004 S-2022 绵柔米香酒.pdf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2656534 上传时间:2023-08-20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3.0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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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ccs Q/GSH 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掷 O/GS日0004S-2022 代替Q/GSH0004S-201 9 绵柔米香酒 厂?孟 .,里备 r 几 厂?7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 450455 S一2013 有效期至)心矛7年夕月2“日 延续 备案 2022一09一28发布 发布 2022一10一,4实施 Q/GSH 0004S-2022 前 全口 本文件按照GB/I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本文件由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晓梅、

2、谢仲睿。本文件与Q/GSH 0004S-201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与Q/GSH 0004S-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修改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I Q/GSH OOO4S-2O22 绵柔米香酒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绵柔米香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第三章所规定的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91

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0 稻谷 GB 1351 小麦 GB 1353 玉米 GB/T 1354 大米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2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6 食品安全

4、国家标准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I 8231 高粱 GB 89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I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I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 31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酵母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Q/GSH 0004S-2022 绵柔米香酒 以大米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稻谷、高

5、粱、小麦、玉米为辅料,以小曲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成,口味绵柔爽净的白酒。4 产品分类 4.1 按酒精度不同分为:4.1.1 高度酒:酒精度41%vo160,vo1;4.1.2 低度酒:酒精度18%vo1-4O%vo10 4.2 按级别分为:4.2.1 优级;4.2.2 一级。43 按原料不同分为:4.3.1 单粮型:以大米为原料生产的白酒;4.3.2 多粮型:以大米为主要原料,添加稻谷、高粱、小麦、玉米为辅料生产的白酒。5 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大米 应符合GB 1354的规定。5.,.2 稻谷 应符合GB 1350的规定。5.1.3 小麦 应符

6、合GB 1351的规定。5.1.4 玉米 应符合GB 1353的规定。5.1.5 高粱 应符合GB/I 8231的规定。5.1.6 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5.1.7 酒曲 应选用米粉为原料,用根霉菌及酵母培养制成的酒曲。酵母应符合GB 31639的要求。2 Q/GSH 0004S-2022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高度酒 低度酒 等?级 优级 一级 优级 一级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透明,无悬浮物及沉淀物 香 气 米香纯正,清雅 米香纯正 米香纯正,无异味 米香较纯正,无异味 口?味 丰满,绵甜,柔和,爽净,回味怡畅 较丰满,绵柔,回味较畅 绵甜、

7、柔和、爽净,回 味怡畅 较绵柔、爽净,有回味 风 格 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具有本品明显 的风格 具有本品典型 的风格 具有本品明显 的风格 注: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和失光。10以上应逐渐恢复正常。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等级 低度酒 高度酒 优级 一级 优级 一级 酒精度。(2OC)/(%vol)18-40 41-60 总酸(以乙酸计)/(g/L)?)0.15 0.10 0.25 0.20 总醋(以乙酸乙酷计)/(g/L)?:0.25 0.20 0.40 0.30 甲醇b/(g/L)越0.30 铅(以Pb计)/(mg/kg)(

8、0.20 氰化物b(以HCN计)/(mg/L)延6.0“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士1.0%vol,”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100%vol酒精度折算。5.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F C 口 沙门氏菌 5 0 0/25mL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2SrnL 3 Q/GSH 0004S-2022 表3微生物指标(续)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n?C m 注1: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运行超出ifi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注2:仅限于酒精度蕊24%vol的产品。6 食品添加剂 6.,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

9、的标准和有关规定。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8951的规定。8 试验方法 8.1 感官要求 按GB/T 10345规定的方法检验。8.2 理化指标 8.2.1 酒精度 按GB 5009.225中规定的方法测定。8.2.2 总酸 按GB 12456中规定的方法测定。8.2.3 总醋 按GB/I 10345中6.1.3制备样品液,再按8.1进行总醋测定。8.2.4 氰化物 按GB 5009.36中规定的方法测定。8.2.5 甲醇 按GB 5009.266中规定的方法测定。8.2.6 铅 按GB 5009.1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10、8.2.7 微生物限量 4 0/GSH 0004S-2022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I 4789.25执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按GB 4789.4.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测定。8.3 食品添加剂 按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84 净含量 按JJF 1070执行。9 检验规则 9.1 批量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包装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92 抽样方法及数量 检验样品从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每批抽取样品8瓶(总量不少于3L)。将所抽样品分成两份,份检验,一份备查。9.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

11、位质量部门进行,产品经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酒精度、总酸、总酷、氰化物、甲醇、铅。9.4 型式检验 9.4.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尹、J产、J声 a b c,d e 新产品试制鉴定;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正常生产停产二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9.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5.2.5.3.5.4、6.2全部项目。95 判定规则 9.5,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9.5

12、.2 微生物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除微生物项目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如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10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文宁认代 10.1 标签、标志 Q/GSH 0004S-2022 10,1 产品外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GB 2757的规定。10.1.2 外包装纸箱上除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外、还应标明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10,3 产品外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日丁191的规定。10.2 包装 10.2.1 产品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无毒、无害、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10.2.2 产品包装应密封、牢固,产品不得散漏。10.2.3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0.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途中应注意防潮、防雨、防曝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装卸产品时严禁丢甩,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10.4 贮存 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通风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室内,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 品混贮。应防止产品受到挤压、损伤等。不得直接接触墙面、地面和顶面,间隔应大于10c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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