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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KY 0001 S-2019 淀粉制品.pdf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2656766 上传时间:2023-08-20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2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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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CKY0001S-2019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重庆市夔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夔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映辉本标准批准人:任勇本标准于2019年09月12日首次发布。本标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字2章Q/CKY0001S-2019淀粉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淀粉制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红薯淀粉、玉米淀粉、木薯淀粉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酸度调节剂、防腐剂、加或不加蔬菜粉等,经过调粉、成型(漏粉)、冷冻、浸泡、包装、添加或不添加

2、调味料包等工艺制成的淀粉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制品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徽生物检验菌落总数的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5009.12食

3、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74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卫生规范GB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JJP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

4、办法3要求3.1.1原辅料3.1.1红薯淀粉、玉米淀粉、木薯淀粉应符合GB31637的规定。3.1.2其他辅料1Q/CKY0001S-2019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和公告的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和相关公告的规定。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3.6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3.7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方法按照JJF1070的规定进行测定。3.8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4检验规则4.1组批同一投料、同一生产线、

5、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4.2抽样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质检部门逐批随机抽取样品,样品总量不少于500g(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作检验用,一份留作备用。型式检验加倍抽样。4.3检验分类4.3.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产品应经公司质检部门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4.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3.2、3.3、3.4、3.7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c)原料、配方及生产工艺有改变时:d)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3.2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以复检备用样品或以相同批次产品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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