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HLST0001S-2019Q/HLST0003S-2020220056S-20202020012020230119*Q/HLST备案号:220056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1 月 19 日吉林省龙岗山生态特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LST0003S-2020蜜制人参2020-01-02 发布2020-01-15 实施吉林省龙岗山生态特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发布布Q/HLST0003S-20201蜜制人参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园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蜂蜜为原料,经原料预处理、蜜制、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蜜饯类食品 蜜制人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
2、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3、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6蜜饯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782蜜饯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蜂蜜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 318人参制品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Q/HLST0003S-20202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卫生部公告第 17 号2012新资源食品人参(人工种植)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鲜园参应为人工种植
5、 5 年或 4 年生,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g 产品添加鲜园参 90g。人参每日食用量3g。3.1.2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3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色至棕红色,内外色泽均匀一致取适量样品,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形态、杂质等项目的检验,用鼻嗅的方法检验样品的滋气味及异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组织形态体软,表皮组织均匀完整,无生心,无硬皮滋、气味味甘微苦,具有原料特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6、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1.5NY 318 附录B水分,%35.0GB 5009.3总糖(以葡萄糖计),%70GB/T 10782氯化钠,%4.0GB/T 10782注:以上指标均以干燥品计。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5GB 5009.12注:以上指标均以干燥品计。3.5 微生物指标Q/HLST0003S-20203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52103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
7、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 50GB 4789.15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4 处理。3.6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致病菌限量项目致病菌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 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
8、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总糖、氯化钠、微生物指标、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Q/HLST
9、0003S-20204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50kg。随机抽取 1kg(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样品分成 2 份,一份检验用,一份留样备查。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蜜制人参。配料表(原料):鲜园参(人工种植 5
10、 年或 4 年生)、蜂蜜。净含量和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制造商:辉南县龙岗山生态特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辉南县庆阳镇长碾沟村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24个月产品标准代号:Q/HLST0003S。贮存条件: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食用方法:人参每日食用量3g,每 100g 产品含人参 90g。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食。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 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3198 千焦(KJ)38%蛋白质4.4 克(g)7%脂肪0 克(g)0%碳水化合物62 克(g)20%钠19 毫克(mg)1%8包装产品内包装采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 GB 9683、GB/T 4806.7 规定要求。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Q/HLST0003S-2020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运输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避免日晒雨淋。10贮存贮存在 20以下阴凉干燥处。不得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11保质期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产品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