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GXLT 桂林香老太食品限公司企业标准 Q/GXL丁0002S-2022 代替Q/GXLT 0002S-2019 麦芽糖制品 翻况;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 450169 S一2013 有效期至加多7年夕月3!日延续备案 2022-05-11发布 爵?2022-06-20实施 桂林香老太食品有限公司?发布 Q/GXLT 0002S-2022 前 古门 草 本文件按照GB/I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本文件代替Q/GXLT 0002S-2019.本文件由桂林香老太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廖富强、伍卫。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
2、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GXLT 0002S-2010,Q/GXLT OOO2S-2o13、Q/GXLT 0002S-2016.Q/GXLT 0002S-2019.注I Q/GXLT0002S-2022 麦芽糖制品 本文件规定了麦芽糖制品的原辅料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大米或玉米淀粉、小麦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罗汉果、耐高温。一淀粉酶制剂和糖化酶制剂,罗汉果水煮提取液与浆料混合,经液化、糖化、过滤、浓缩等传统工艺制成不脱色的麦芽糖制 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
3、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1 小麦 GB/T 1354 大米 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
4、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I 4789.2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糖果、糕点、蜜饯检验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
5、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886.1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 GB/I 20883 麦芽糖 GB/I 20885葡萄糖浆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围 范 注 1 0/GXL下 0002S一2022 NY/I 694 罗汉果 QB/T 2306 耐高温a一淀粉酶制剂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大米 应符合GB/T 1354.GB 276h GB
6、2762和GB 2763的规定。对碎米不做要求。4.1.2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规定。4.,.3玉米淀粉 应符合GB/I 8885的规定。4.1.4小麦 应符合GB 1351、GB 2761、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4.,.5罗汉果 应符合NY/T 694的规定。4.1.6耐高温a一淀粉酶制剂 应符合QB/T 2306的规定。4.,.7糖化酶制剂 应符合GB 1886.174或其它质量安全生产标准的规定,其它生产企业应具有生产许可证。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注 2 Q/GXL下 0002S一2022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求 外观 呈粘稠状透明液体
7、,无霉变浮膜 香气 具有麦芽糖制品的正常香气 滋味 甜味温和、纯正、无异味 颜色 微黄色或棕黄色 杂质 无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 干物质(固形物)%(g/lOOg)70 pH 4.0-6.0 熬糖温度()多 115 麦芽糖含量(以干物质计)/(g/100g)50 硫酸灰分(g/lOOg)毛 0.8 总砷(以As计)/(ing/kg)毛 0.4 铅(Pb)/(mg/kg)蕊 0.5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毛 0.04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要求 细菌总数(CFU/g)毛 3000 大肠
8、菌群(MNP/lOOg)成 3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5 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注 3 Q/GXL下 0002 S一2022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方法 7.1 感官检验 7.1.1颜色、外观、杂质 取30g样品于洁净、干燥的50g小烧杯中,置于明亮处,观察其色泽、透明度、有无肉眼可见杂质等。7.1.2香气 用煮沸的水配制4的样品溶液lOOrnL:立即嗅其气味。7.1.3滋味 清水漱口后品尝7.1.2中样品的口味特性
9、。7.2 理化指标 7.2.1 pH、熬糖温度、硫酸灰分、干物质(固形物)按GB/T 20885规定的方法执行。7.2.2麦芽糖含量 按GB/T 20883规定的方法执行。7.2.3总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执行。7.).A?J1.L.t?fl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执行。7.2.5二氧化硫残留量 按GB 5009.34规定的方法执行。7.3 微生物指标 7.3.1细菌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T 4789.1和GB/T 4789.24执行。7.3.2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2003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
10、B 4789.1和GB/T 4789.24执行。7.3.3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按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4执行。又4 食品添加剂 注 4 Q/GXL丁 0002S一2022 按所使用食品添加剂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生产线在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检验批。8.2 抽样 抽样基数不得少于50kg,在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12瓶(不少2kg),将所抽样本分
11、为2份,一份供检验用,另一份留样作备查。8.3 检验分类 产品应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后方准出厂,检验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 验。8.4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硫酸灰分、干物质(固形物)、pH值、净含量。8.5 型式检验 8.5.1正常生产每年应进行二次型式检验,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正式生产时;b)产品原材料、工艺、配方有重大改变时;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要求检验时。8.5.2型式检验项目为3.2.3.3、3.4和4.2规定的项目。8.6 判定规则
12、8.6.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8.6.2检验结果中若有异味或微生物指标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并不得复验;检验结果如无异味且微生物指标检验合格,其他项目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允许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验,复检仍有不合格项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包装、标签、标志、运输、贮存和保质期、产、子碑工您。沪 注 5 0/GXL丁0002 S一2022?.,包装 9.1.1产品包装容器应清洁卫生,无毒、无害、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要求。9.1.2产品包装应密封、牢固、产品不得散漏。9.1.3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9.2
13、标签、标志 9.2.1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规定。9.2.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I 191的规定。9.3 运输 9.3.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途中应注意防潮、防雨、防曝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9.3.2装卸产品时严禁丢甩,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9.4 贮存 9.4.1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通风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室内,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9.4.2应防止产品受到挤压、损伤等。9.4.3不得直接接触墙面、地面和顶面,间隔应大于10 cm0 9.5 保质期 在符合上述包装、贮存、运输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多入夕尹 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