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HGF0334S-2020220517S-20202020032320230322*Q/HGF备案号:220517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3 月 22 日延边韩工坊健康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GF0334S-2020维生素 C 复合肽片(压片糖果)2020-03-07 发布2020-03-07 实施延边韩工坊健康制品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HGF0334S-20201维生素 C 复合肽片(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木糖醇、针叶樱桃、调制乳粉(鲜牛奶(奶粉)、麦芽糊精、低聚异麦芽糖、乳酸菌(保加利亚杆菌、嗜热链球菌、乳酸乳球菌乳酸亚种、乳酸乳球菌乳酸脂亚种)、胶原蛋白肽、核
2、桃肽、维生素 C、甜菊糖苷、食用香精、柠檬黄为原料,经提取、过滤、浓缩、干燥、混合、制粒、干燥,添加或不添加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混合、压片、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维生素 C 复合肽片(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1886.1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
3、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448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
4、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7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Q/HGF0334S-20202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
5、果GB 17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NY/T 844绿色食品 温带水果SB/T 10347糖果 压片糖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ZSDQ0007S核桃肽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食品添加剂指定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食品添加剂指定标准 食品添加
6、剂 微晶纤维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维生素 C 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3.1.2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的规定。3.1.3针叶樱桃应符合 NY/T 844 的规定。3.1.4调制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3.1.5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3.1.6核桃肽应符合 Q/ZSDQ0007S 的规定。3.1.7甜菊糖苷应符合 GB
7、8270 的规定。3.1.8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9柠檬黄应符合 GB 4481.1 的规定。3.1.10 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规定。3.1.11 微晶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规定。3.1.12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至棕黄色取试样适量,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形态、组织,用嗅觉鉴别其气味,用舌尖品尝其滋味,看是否有肉眼可见杂质形态块形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裂缝,表面光滑,无明显变形组织坚实,不松散滋味、气味具有产品特有
8、的滋味和气味,味甜、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Q/HGF0334S-20203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干燥失重/(g/100g)5.0GB 5009.3肽含量,mg/g1.0GB 31645 附录A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3.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硬脂酸镁抗结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微晶纤维素稳定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甜菊糖苷(以甜菊醇当量计)甜味剂3.5 g/kgGB 8
9、270食用香精调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柠檬黄(以柠檬黄计)着色剂0.1 g/kgGB 4481.13.7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营养强化剂名称使用量强化物质的含量检验方法维生素Cmg/kg60004800GB 5009.864净含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总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铅(以Pb计),mg/kg0.45GB 5009.12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Q/HGF
10、0334S-20204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17403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
11、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照 GB/T 2828.1 的方法进行抽样。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维生素 C 复合肽片(压片糖果)配料表(原料):木糖醇、针叶樱桃、调制乳粉(鲜牛奶(奶粉)、麦芽糊精、低聚
12、异麦芽糖、乳酸菌(保加利亚杆菌、嗜热链球菌、乳酸乳球菌乳酸亚种、乳酸乳球菌乳酸脂亚种)、胶原蛋白肽、核桃肽、维生素 C、甜菊糖苷、食用香精、柠檬黄,添加或不添加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延边韩工坊健康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延吉市鸿运街 876 号新兴工业集中区Q/HGF0334S-20205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包装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通风、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240148121产品标准代号:Q/HGF0334S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348 千焦16%蛋白质36.8 克61%脂肪5.6 克9%碳水化合物30.3 克10%钠66 毫克3%维生素 C480.0 毫克480%8包装内包装采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采用玻璃容器,应符合 GB 4806.5 的规定;以及符合 GB 9683 或者 GB/T 28118 等其他食品级要求的包装。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产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一定距离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淆。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