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HHSP泉 州 好 禾 食 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HHSP 0004S2022仙草冻2022-07-07 发布2022-08-15 实施泉州好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Q/HHSP 0004S2022I前言本产品由于目前尚无完全对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交货验收的依据。本标准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参照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其中铅指标严于国
2、标,微生物指标参照GB 192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的规定。本标准由泉州好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由泉州好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批准。本标准同样适用于泉州好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下设分支机构(分厂、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建华、陈清胜。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HSP 0004S20221仙草冻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仙草冻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仙草(或仙草汁)、玉米淀粉、水为主要原料,经熬煮、灌装、封口、杀菌、冷却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冻状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
3、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4、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食用玉米淀粉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92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技术要求3.1原辅材料3.1.1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HSP 0004S202223.1.2仙草、仙草汁:
5、应符合供货厂家企业标准及有关规定。3.1.3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 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色泽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滋味与气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呈胶冻状,脱离包装容器后,能基本保持原有的形态,组织柔软适中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铅(Pb),mg/kg0.5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 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ncmM菌落总数52102103大肠菌群5210102霉菌、酵母20a样品的分析
6、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4 执行。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HSP 0004S20223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5试验方法5.1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感官指标取出样品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用目测检查其外观、色泽,品其气味,尝其滋味。5.3理
7、化指标5.3.1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测。5.4微生物指标5.4.1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测。5.4.2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测。5.4.3霉菌、酵母: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测。5.5净含量偏差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执行。6检验规则6.1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批投料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抽样6.2.1在成品库内抽样,抽样单位以盒计。6.2.2随机抽取 2kg 样品。样品分成 2 份,每份样品 1kg,1 份用于检验,1 份备查,用于微生物检测的数量不得小于 5 个独立包装。6.3出厂检
8、验6.3.1产品出厂前应按规定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予出厂。6.3.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每批次进行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至少每周检验一次。6.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主要原料、配方、关键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其性能时;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HSP 0004S20224b)当出厂检验结果出现异常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进行时;e)新产品试制鉴定时。6.5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在
9、同批次产品中重新抽双倍量的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若复验结果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若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7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7.1标签、标识产品预包装上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包装产品用内包装符合GB 4806.7规定塑料容器。包装袋应清洁、干燥、无异味,封口应严密、防潮。7.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运。7.4贮存产品应包装完好地贮存在0-10清洁、卫生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放。7.5保质期在符合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未经启封,产品的保质期以标签标示为准。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