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LYS0093S-2020220296S-20202020022020230219*Q/JLYS备案号:220296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2 月 19 日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YS0093S-2020人参金银花藿香固体饮料2020-01-31 发布2020-02-04 实施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YS0093S-20201人参金银花藿香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4 年生或 5 年生)、金银花、藿香、鱼腥草、茯苓、蒲公英、陈皮、鲜芦根、桑叶、淡竹叶、紫苏(叶)、桔梗、山药、甘草为原料,添加乳糖、乙酰磺胺酸钾(
2、安赛蜜)、三氯蔗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添加或不添加)。植物原料经预处理、煎煮、过滤、浓缩,经混合调配、制粒、分装、包装等工序制成的植物饮料固体饮料人参金银花藿香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
3、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40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22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55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Q/JLYS0093S-202
5、02GB 255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602固体饮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 318人参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15 年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卫生部公告 第 17 号(2012)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
6、公告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人参应为人工种植、4 年生或 5 年生,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人参添加量为每 100g 产品添加人参 33.3g。3.1.2 金银花、鱼腥草、藿香、茯苓、蒲公英、陈皮、鲜芦根、桑叶、淡竹叶、紫苏(叶)、桔梗、山药、甘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一部的规定。3.1.3 乳糖应符合 GB 25595 的规定。3.1.4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应符合 GB 25540 的规定。3.1.5 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6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
7、16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黄色至棕褐色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所述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辩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滋味、气味味苦微甜,具有原料特有的滋味和气味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结块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人参总皂苷,%0.33NY 318 附录 BQ/JLYS0093S-2020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
8、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 1: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注
9、 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甜味剂0.6g/kg稀释后0.3g/kgGB/T 5009.140三氯蔗糖甜味剂0.25g/kg稀释后0.25g/kgGB 22255食品用香精香精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
10、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Q/JLYS0093S-20204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人参总皂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 12 个最小独立包装(总体积不少于 2L),分别用感官
11、要求、理化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验以及留样。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金银花藿香固体饮料配料表:金银花、藿香、鱼腥草、茯苓、蒲公英、陈皮、鲜芦根、桑叶、淡竹叶、紫苏(叶)、桔梗、山药、乳糖、人参、甘草、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三氯蔗糖(添加或不添加)、食
12、品用香精(添加或不添加)。净含量/规格:依据市场需求而定。生产者的名称、位址和联系方式:见外包装生产日期:见外包装保质期:24个月贮存条件:密闭,置于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58201137产品标准代号:Q/JLYS0093S食用方法:用两倍量以上温水冲服或依据市场宣传而定。食用限量:每 100 克产品添加人参 33.3 克;人参食用量3 克/天。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五灵脂、萝卜同食。7.2营养成分表Q/JLYS0093S-20205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488 千焦(kJ)18%蛋白质7.6 克(g)13%脂肪3.5 克(g)6%碳水化合物72.3 克(g)24%钠80 毫克(mg)4%8包装产品的内包装应采用符合GB 4806.5、GB 4806.7、GB/T 10004、GB/T 28118等规定,瓶外壁贴有标签或袋外印有标签,标签符合GB 7718及GB 28050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及贮运包装用瓦楞纸箱,符合GB/T 6543及GB/T 191的规定,包装牢固,运输中不得破损。9保质期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