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LZH0003S-2020220506S-20202020032320230322*Q/JLZH备案号:220506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3 月 22 日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ZH0003S-2020代替Q/JLZH0003S-2017猴头菇粉(固体饮料)2020-03-02 发布2020-03-02 实施吉吉林林省省正正和和药药业业集集团团生生物物科科技技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发发布布Q/JLZH0003S-2020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
2、/JLZH0003S-2017本标准由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产品原料;增加了产品分类;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Q/JLZH0003S-20201猴头菇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猴头菇、玉米粉、山药、白扁豆、山楂、低聚异麦芽糖、麦芽糊精、木糖醇为原料,经过预处理、提取浓缩、干燥粉碎,加入低聚异麦芽糖、麦芽糊精、木糖醇经调配混合、分装等工序制成的食用菌固体饮料猴头菇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
3、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
4、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463玉米粉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T 20881低聚异麦芽糖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JLZH0003S-20202中
5、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部山药 白扁豆 山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产品按照所用原料组合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分类 1、分类 2。3.1 分类 1以猴头菇、玉米粉、山药、低聚异麦芽糖、麦芽糊精、木糖醇为原料,经过预处理、提取浓缩、干燥粉碎,加入低聚异麦芽糖、麦芽糊精、木糖醇经调配混合、分装等工序制成的食用菌固体饮料猴头菇粉。3.2 分类 2以猴头菇、山药、白扁豆、山楂、低聚异麦芽糖为原料,经过预处理、提取浓缩、干燥粉碎,加入低聚异麦芽糖、麦芽糊精、木糖醇经调配混合、分装等工
6、序制成的食用菌固体饮料猴头菇粉。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2猴头菇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4.1.3玉米粉应符合 GB/T 10463 的规定。4.1.4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1 的规定。4.1.5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4.1.6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4.1.7山药、山楂、白扁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一部的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应具有本
7、品固有色泽取20g试样,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等项目的检验;取适量试样,先闻其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再品尝试样的滋味。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粉末状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Q/JLZH0003S-20203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7.0GB 5009.3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95GB 5009.124.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
8、521000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要求适量使用-5 净含量应符
9、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7 检验规则7.1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Q/JLZH0003S-20204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7.2 型式检验7.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
10、要求中的全部项目。7.3 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生产、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产品按GB/T 2828.1规定方法进行抽样。7.5 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 2 项(含 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 1 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 1 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 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8.1.1 分类 1食品名称:猴头菇粉(固体饮料)配料
11、表:猴头菇、玉米粉、低聚异麦芽糖、麦芽糊精、木糖醇净含量/规格:根据市场需求而定生产企业: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元和路 999 号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50330261产品标准代号:Q/JLZH0003S8.1.2 分类 2食品名称:猴头菇粉(固体饮料)配料表:猴头菇、山药、白扁豆、山楂、低聚异麦芽糖净含量/规格:根据市场需求而定生产企业: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元和路 999 号Q/JLZH0003S-20205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
12、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50330261产品标准代号:Q/JLZH0003S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gNRV%能量1486kJ18%蛋白质7.5g13%脂肪0.5g1%碳水化合物78.8g26%钠5mg0%8 包装商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9687、GB/T 21302 的规定;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 要求,箱内要有产品装箱合格证或装箱单,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