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67.060X11Q/MDD海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MDD 0002S-2022鲜桂林米粉海南省食品安全企业准备案专用备案号:460108S-2022有效期:2022年3月5至2025年3月142022-02-20发布2022-03-20实施海南米多多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MDD0002S-2022前言本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由海南米多多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海南米多多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世友、李时禹、廖本力。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MDD 0002S-2022表3
2、微生物限量(续表)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生产班次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组批。5.2抽样每批产品按包装件数的1%随机抽样,不足1千件者按1千件计。每批产品抽样数量不少于2kg,抽样数量的1/4用于感官检查和理化指标检验,1/2用于微生物指标检验,1/4用于留样另根据产品的具体规格抽取适当的样品进行净含量检验。5.3出厂检验5.3.1产品出厂前,应由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检验
3、合格后方可出厂5.3.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酸度、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做不定期抽检。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正式投入生产时;b)主要原辅料来源有较大改变或更换主要生产设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距时;d)长期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5.5判定规则所检项目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微生物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除微生物指标外,其它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