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HXGYT 北京华夏国医堂中医研究院北海分院企业标准 Q,I-IXGYT 0001 S-2022 黑芝麻蜜丸(方便食品)民品安宝企业标准备案号 451411 S-2022 有效期至)17?/7年/0月刁日 2022一”0一09发布 鸳 北京1荐夏国医堂中医f3干究院北海 Q!HIXGYT 0001S-2022 前 古口 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 件的
2、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贯彻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 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和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 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规定,比较了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进行编 写。本标准与原备案标准相比,修订如下:一一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修订了技术指标;一梳理了文字。本标准由北京华夏国医堂中
3、医研究院北海分院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君玲。本文件于2022年10月09日发布,2022年11月01日实施。I Q/HXGYT 000 1S-2022 黑芝麻蜜丸(方便食品)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芝麻蜜丸制品(方便食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规定的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4、GB/I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至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
5、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I 11761 芝麻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
6、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Q/HXGYT 0001 S-2022 1 黑芝麻蜜丸(方便食品)是以黑芝麻、蜂蜜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丁香、八角茵香、刀豆、小茵香、小蓟、山药、山植、马齿觅、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憨、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蝠、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积棋子、拘祀子、桅子、砂仁、胖大海、获菩、香椽、香蕾、桃仁、桑叶、
7、桑堪、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旅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芭、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凉粉草(仙草)、夏枯草、布渣叶、鸡蛋花、人参(人工种植)、当归、山奈、西红花、草果、姜黄、革麦、蒲公英、蜂蜜、概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慧饮仁、燕白、覆盆子、蕾香以及传统上作为食品;国家卫生计生委(或原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国家卫生计生委(或原国家卫生部)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名单;国家卫生计生委(或原国家卫生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名单;新食品原料与国家卫生
8、计生委(或原国家卫生部)的公告具有实质等同性;进口的食品原料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取得卫生证书食材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原料预处理、蒸煮、晒制、打粉、搓丸、包装加工而成的芝麻丸制品(方便食品)(以下简称产品)。注:定义中未列出的具体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按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执行。4 要求 1 原辅料要求 4,1 黑芝麻:应符合GB/T 11761的要求。4,2 蜂蜜:应符合GB 14963的要求。4.1.3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4.1.4 新资源食品目录中的原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有关部委相关公告的规定。4.1.5 丁香、八角茵香、刀豆、小茵香、小蓟、山药、
9、山植、马齿觅、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落、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蜗、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积棋子、构祀子、桅子、砂仁、胖大海、获菩、香椽、香蕾、桃仁、桑叶、桑堪、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旅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芭、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棍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惹芭仁、燕白、覆盆子、
10、蕾香、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凉粉草(仙草)、夏枯草、布渣叶、鸡蛋花、人参(人工种植)、当归、山奈、西红花、草果、姜黄、革麦: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要求和或有关规定,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符合GB 276h GB 2762、GB 2763、GB 29921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4.1.6 其它食品原料:应符合GB276L GB2762、GB2763、GB 29921的规定并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4.2 感官要求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2 QIHXGYT 0001 S-2022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50g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 线下用正常视力观
11、察其色泽,组织形态 和检查杂质,并鼻嗅其气味,品尝滋味。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形态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志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盯lOOg)(25 GB 5009.3 酸价(以脂肪计)/(g/lOOg)3 GB 5009.229 过氧化值(以脂肪汁)/(KOH)/(mg/g)毛 0.4 GB 5009.227 全剐(以Pb计)/(g4g)Q18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B1/(Pg/kg)毛 5.0 GB 5009.22 其它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
12、761的规定 其它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4.4 微生物指标 4.4.1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 5 2 10 100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霉菌b 25 GB 4789.15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 仅适用于烘炒工艺加工的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1执行。4.4.2 致病菌限量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4.5 净含量允差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13、的相关规定,并按刀F1070的规定进行检验。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3 Q/HXGYT 0001S-2022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 1 出厂检验 6.1,1 产品出厂前需经公司质检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1.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技术指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产品检验合格方可出厂。6.1.2 型式检验 6.1.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当原料来源发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
14、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1.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4章除4.1外的全部内容。6.2 组批与抽样 6.2.1 由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条生产线、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2 在成品库以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个包装,随机抽样至少18个包装,样品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6.3 判定规则 6.3.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为合格品;6.3.2 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6.3.3 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
15、定时,可在同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标志 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标签 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含新食品原料的产品并应标注食用量及不适用人群。7.3 包装 产品包装应密封良好,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7.4 运输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性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运输时盖帆布等遮盖物品,防潮、防雨、防暴晒。QIHXGYT 0001 S-2022 7.5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易挥发性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处贮存。8 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以外包装标签标识为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