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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HWW 0032 S-2019 甘氨酸亚铁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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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JHWW0032S-2019223906S-20192019122620221225*Q/JHWW备案号:223906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12 月 25 日吉林省红五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HWW0032S-2019代替Q/JHWW0023S-2019甘氨酸亚铁固体饮料2019-12-05 发布2019-12-10 实施吉林省红五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HWW0032S-20191甘氨酸亚铁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甘氨酸亚铁、维生素 C、红枣粉、桑椹粉、全脂乳粉为原料,适量添加麦芽糊精,经过配制、混合、分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甘氨酸亚铁固体饮料。2规范性

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

3、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卫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GB 5009.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4、GB 147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Q/JHWW0032S-20192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0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亚铁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5、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疫、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甘氨酸亚铁应符合 GB 30606 的规定。3.1.2 维生素 C 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3.1.3 红枣粉、桑椹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4 全脂奶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3.1.5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6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棕色或棕色取 5g 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

6、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标示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 2min 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呈粗细均匀的粉末状滋、气味具有本品的固有滋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 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7.0GB 500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 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95GB 5009.123.5 微生物指标Q/JHWW0032S-20193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

7、)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处理。3.6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致病菌限量项目致病菌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 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

8、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7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食品营养强化剂品种使用量强化物质的含量检验方法铁,mg/kg150200150GB 5009.90维生素C,mg/kg180022001800GB 5009.86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6 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6.1.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2 型式检验6

9、.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Q/JHWW0032S-20194a)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6.3 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表 7 规定的抽样方案抽取样本,样本以盒为单位。表 7 抽样表批量1500 箱1500 箱样本大小 n(盒)50g/盒1050g/盒1250g/盒850g/盒106.5 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10、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仲裁单位复检,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7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 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甘氨酸亚铁固体饮料。配料表:甘氨酸亚铁、维生素C、红枣粉、桑椹粉、全脂乳粉、麦芽糊精。净含量/规格:6g/袋、8g/袋、10g/袋或按照市场需

11、求而定。产品标准代号:Q/JHWW 0032。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吉林省红五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集安经济开发区果园路188号,0435-6363777。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见喷码保质期:36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置阴凉干燥处。7.2 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Q/JHWW0032S-20195表 7 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2003 千焦(KJ)24%蛋白质7.2 克(g)12%脂肪23.6 克(g)39.3%碳水化合物59.3 克(g)20%钠62 毫克(mg)3%铁15毫克(mg)100%维生素C180毫克(

12、mg)180%8包装8.1产品内包装应符合 GB/T 28118、GB 4806.7 的规定。8.2产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8.3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4运输包装用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9运输产品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荡、挤压、暴晒、雨淋、冰冻;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或挤压。包装箱叠放高度不超过8层。10 贮存10.1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10.2 库房应清洁、干燥、经常通风,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冰冻,禁止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同库贮存。10.3 应按品种、生产日期分别存放。离墙离地,垫离 15cm。包装箱叠放高度不超过 8 层。11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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