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HZQF 0012S-20232023-01-09 发布2023-02-28 实施赫章县黔丰荞业有限公司发布Q/HZQF贵 州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HZQF 0012S-2023苦荞麦饼干Q/HZQF 0012S-2023前言本文件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赫章县黔丰荞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赫章县黔丰荞业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清。Q/HZQF 0012S-2023苦荞麦饼干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苦荞麦饼干的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本
2、公司以苦荞麦粉、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芝麻、冰糖,经调粉、和面、成型、烘烤、冷却、包装制成的苦荞麦饼干。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
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1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608低筋小麦粉GB/T 11761芝麻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
4、0980饼干质量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5028荞麦粉GB/T 35883冰糖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荞麦粉应符合 GB/T 35028 的规定。Q/HZQF 0012S-20233.1.2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小麦粉应符合 GB/T 8608 的规定。3.1.4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的规定。3.1.5冰糖应符合 GB/T 35883 的规定。3.1.6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及有关规定。3.2感官要求应
5、符合表 l 的规定。表 1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本品应有的正常色泽GB 7100滋味气味无异嗅,无异味状态无霉变,无生虫及其他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18.0GB 5009.3铅(以 Pb 计)/(mg/kg)0.45GB 5009.123.4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Q/HZQF 0012S-2023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沙门氏菌
6、/(/25g)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CFU/g)511001000GB 4789.10第二法注: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5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3.7其他指标应符合 GB/T 20980 和 GB 7100 的规定。3.8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检验规则4.1组批同一品种的同一配方、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同一批次。4.2抽样每批随机抽取 12 份样品,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用。4.3检验
7、4.3.1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都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4.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本标准中 3.23.7 项中规定的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产地或生产工艺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连续停产三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Q/HZQF 0012S-20234.4判定规则当检验项目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用该批留样产品进行复检,复验项目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判
8、定为该批产品合格;复验项目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进行复检。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1标志、标签产品包装应有明显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和 GB 28050 的规定。5.2包装应采用密闭包装,包装材料应清洁、无异味、无毒无害,并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卫生标准规定。5.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5.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场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