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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TDF 0011 S-2023 人参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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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模板标记勿删Q/JTDFQ/JTDF0011S-2023代替Q/JTDF0011S-2019人参粉2023-01-05 发布2023-01-05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均泰东方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均泰东方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Q/JTDF0011S-2023220105S-20232023 01282026 0127Q/JTDF0011S-20231人参片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晒参(人工种植、5 年或 4 年生)或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为原料,经清洗、挑选、干燥、粉碎、灭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人参粉(其他食品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

2、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 O157

3、:H7/NM 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

4、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22427.5淀粉细度测定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Q/JTDF0011S-20232NY 318人参制品DBS 22/024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

5、定3产品分类产品按原料不同可分为生晒参粉、红参粉。3.1生晒参粉以生晒参(人工种植、5年或4年生)为原料,经清洗、挑选、干燥、粉碎、灭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生晒参粉。3.2红参粉以红参(人工种植、5年生)为原料,经清洗、挑选、干燥、粉碎、灭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红参粉。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生晒参粉红参粉色泽白色或淡黄色棕红色或淡红色取一定量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置于自然光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和质地,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粉末状、无霉变滋、气味具有人参特有的香气,味甘、微苦,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

6、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生晒参粉红参粉水分,%12.012.0GB 5009.3总灰分,%6.06.0GB 5009.4表 2 续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生晒参粉红参粉人参总皂苷,%2.01.6GB/T 19506 附录B细度,%99.9GB/T 22427.5注:以上指标均按干品计4.4 污染物限量Q/JTDF0011S-20233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Pb),mg/kg0.48GB 5009.12镉(Cd),mg/kg0.5GB 5009.15总汞(Hg),mg/kg0.06GB 5009.17注:以上指标均按干品计。4.5

7、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0GB 4789.2霉菌,CFU/g10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大肠埃希氏菌O157:H7500GB 4789.36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

8、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 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规定。7 检验规则7.1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7.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Q/JTDF0011S-20234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 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

9、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7.4.1 按批抽样,抽样单位以盒计。7.4.2 每批按 3/1000 随机抽样,但每批不应少于 9 盒。7.5 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 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 标签式样8.1.1 食品名称:人参粉配料表:生晒参(人工种植、5 年或 4 年生)净含量/规格:按

10、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吉林省均泰东方药业有限公司地址:桦甸市明华街吉桦路 1166 号联系方式:0432-67631777生产日期:见包装喷码保质期:36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避光、通风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TDF00011S人参添加量:每 100 克产品添加生晒参 100 克,人参每日食用量 3 克: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8.1.2 食品名称:红参粉配料表: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吉林省均泰东方药业有限公司地址:桦甸市明华街吉桦路 1166 号联系方式:0432-67631777生产日期:见

11、包装喷码保质期:36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避光、通风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TDF00011S人参添加量:每 100 克产品添加红参 100 克,人参每日食用量 3 克:Q/JTDF0011S-20235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9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内包装容器采用复合膜包装袋。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28118 的有关规定。外包装盒采用彩印白板纸盒。每盒包装上应有清晰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主要原料、食用方法及食用量、贮存方法等。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10 运输运输工具清洁、干燥,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挤压、暴晒、雨淋、冰冻。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11 贮存产品应密封,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纸箱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得接触和靠近有腐蚀性或易于发霉、发潮的货物。不得露天存放。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冰冻。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同库贮存。12 保质期在符合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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