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KY0003S-2020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代替Q/KY0003S-2017大米制品。与Q/KY0003S-201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删除了理化指标水分要求本标准由彭水县康应农副产品加工厂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彭水县康应农副产品加工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自清本标准批准人:杨小康本标准代替了Q/KY0003S-2017。Q/KY0003S-2020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KY0003S-2017本标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一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