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LFX 广西灵山县宇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FX 0008S-2022 代替Q/LFX 0008S-2020 仙草露(植物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 1450364 S-2022 违效期至为刁年It肛日 不哩墨二兰李入 l穿喇卜 t 广西灵山县宇峰保AZ 1-=-i:i n t-;J限公司 2022一03一31发布 发 布 2022一04一13实施 Q/LFX 0008S-2022 前 古口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 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制订。本标准按GB/T 1.1-2020规定的格式编制。请注意本文文件的某些内容可
2、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代替Q/LFX 0008S-2020 本标准与原标准的差别在于:一更新了部分引用标准;一修改了第1章“范围”;一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一增加了第3章术语与定义;一修改了第4章“要求”;一规范标准书写格式。本标准由广西灵山县宇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益群、卢品芳、陈一郴、檀毅光、钟凤花。本标准于2022年03月31日发布,2022年04月13日实施。沪决女了厂诗入合 Q/LFX 0008S-2022 仙草露(植物饮料)本标准规定了仙草露(植物饮料)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
3、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仙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冰糖、黑糖、红糖、甘草、白芷、金银花、获荃、橘皮、淡竹叶、薄荷、蒲公英、槐花、菊花、荷叶、决明子、罗汉果、桅子、批把叶、玉竹、佛手、沙棘、鱼腥草、桑叶、桑甚、桔红、布渣叶、夏枯草、鲜白茅根、鲜芦根、蜂蜜和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木糖醇、赤鲜糖醇、罗汉果甜昔、甜菊糖普、梭甲基纤维素钠、及适量的食用香精的一种或多种原料混合后,经蒸煮、过滤、调配、灌装、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仙草露(植物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4、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I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I 317 白砂糖 GB 1886.7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罗汉果甜昔 GB 1886.2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竣甲基纤维素钠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木糖醇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
5、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测定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 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3 食品安全国
6、家标准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锌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铁的测定 才扮、匆吠多丫阅 围 范 Q/LFX 0008S-2022 GB 5009.2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I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2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甜菊糖昔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I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
7、标准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 GB/I 19618甘草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 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赤鲜糖醇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GB/T 35883 冰糖 GB/T 35885 红糖 QB/T 4567 黑糖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仙草露(植物饮料)以饮用水、仙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冰糖、黑糖、红糖、甘草、白芷、金银花、获等、橘皮、淡竹叶、薄荷、蒲公
8、英、槐花、菊花、荷叶、决明子、罗汉果、桅子、批把叶、玉竹、佛手、沙棘、鱼腥草、桑叶、桑甚、桔红、布渣叶、夏枯草、鲜白茅根、鲜芦根、蜂蜜和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木糖醇、赤鲜糖醇、罗汉果甜昔、甜菊糖昔、梭甲基纤维素钠、及适量的食用香精的一种或多种原料混合后,经蒸煮、过滤、调配、灌装、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仙草露(植物饮料)。3.2 仙草 又名凉粉草。为唇形科植物凉粉草的干燥全草。茎方形,被灰棕色长毛,外表棕褐色或黑色,有沟槽,幼茎常扭曲:质脆易断,中心有髓。叶对生,多皱缩,纸质有韧性,长圆形或卵圆形,两面皆被疏长毛。花不常见。气微,嚼之味甘淡,有胶性。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仙草 应
9、清洁、无霉变、无杂质,污染物限量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祠拍产乃试六卜、勺侧 Q/LFX 0008S-2022 4.,.2 白砂糖 应符合GB/I 317的规定。4.,.3 黑糖 应符合QB/T 4567的规定。4.1.4 红糖 应符合GB/T 35585规定。4.1.5 冰糖 应符合GB/I 35883的规定。4.1.6 蜂蜜 应符合GB 14963的规定。4.1.7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8 三氮蔗糖 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4.,.9 木糖醇 应符合GB 1886.234的规定。4.1.10 罗汉果甜昔 应符合GB 18
10、86.77的规定。4.1.11 赤醉糖醇 应符合GB 26404的规定。4.1.12 甜菊糖昔 应符合GB 8270的规定。4.1.13 梭甲基纤维素钠 应符合GB 1886.232的规定。4.1.14 甘草 应符合GB/T 19618的规定。l一,产:件 Q/LFX 0008S-2022 4.1.15 白芷、金银花、获等、橘皮、淡竹叶、薄荷、蒲公英、槐花、菊花、荷叶、决明子、罗汉果、桅子、批把叶、玉竹、佛手、沙棘、鱼腥草、桑叶、桑套、桔红、布渣叶、夏枯草、鲜白茅根、鲜芦根 应干燥、无霉变、无异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 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
11、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1.16 食用香精 食用香精等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4.2 感观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感观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呈均匀的棕黄色至黑褐色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 浑浊度均匀一致,静置后允许有微量凉粉草提取物沉淀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示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g/lOOml)3 pH值 6.5-8.5 总砷(以As计)/(mg/L)蕊 0.2 铅(以Pb计)/(mg/L)毛 0.24 锡(Sn)a/(mg/L)(150 锌、铜、铁总和“/(mg/
12、L)续 20 a仅适用于金属罐装 或4 微生物限量 4.4.,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 4.4.2 非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其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规定 4、方、浴沙、尸、找 O/LFX 0008S-2022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n c 宜11 M 菌落总数 5 2 102 1 04 大肠菌群(CFU/mL)5 2 1 10 霉菌(CFU/mL)?三 20 酵母(CFU/mL)?三 20 沙门氏菌(/25mL)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5 l 102 I o3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
13、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7 检验方法 7.1 感观要求 取约5Oin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无色透明的容器中,置于明亮处,用正常视力观察其色泽、组织形 态和杂质,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7.2 理化指标 7.2.1 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 12143规定的方法测定。7.2.2 pH值 按GB 5009.237规定的方法测定。7.2.3 总
14、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7.2.4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Q/LFX 00085-2022 7.2.5 铜 按GB 5009.13规定的方法测定。7.2.6 锡 按GB 5009.16规定的方法测定。7.2.7 铁 按GB 5009.90规定的方法测定。7.2.8 锌、铜、铁总和 按GB 5009.13或GB 5009.14或GB 5009.90规定的方法测定。3 微生物指标 7.3.,商业无菌 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 4789.21执行。7.3.2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样
15、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 4789.21执行。7.3.3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 4789.21执行。7.3.4 霉菌和酵母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 4789.21执行。7.3.5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按GB 4789.4、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和GB 4789.21执行。7.4 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8 检验规则 8.,组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
16、、同班次生产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2 取样方法和取样量 出厂检验时,每批产品按生产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8.3 出厂检验 6 Q/LFX 0008S-2022 8.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按本标准逐批次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3.2 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仙草露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可溶性固形物、PH值、商业无菌;非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仙草露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可溶性固形物、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8.4 型式检验 8.4.1 一般情况下,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原辅料有较大变化时;b)更换设备或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8.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3.2.3.3.3.4.4.2规定的项目。8.5 判定规则 8.5.1 如果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8.5.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8.5.3 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余指标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