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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GTY 0030 S-2023 金砂糖.pdf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2661286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613.0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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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TGTY Q/TGTY 0030 S-2023 代替Q/TGTY 0030 S-2020 金砂糖 2023-01-09 发布 2023-01-13 实施 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010109S-2023备案日期:2023年02月08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TGTY 0030 S-2023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编写。本标准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质量监督检验的依据。本标准由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

2、准由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镜琼、吴少鹏。本标准适用于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受委托加工企业,包括:(1)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48号自编10栋(2)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解放岛东环路579号B楼一楼A区、二楼A区、B区门面房BP1厂房(3)成都太古糖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涪陵路269号(4)江门市南字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万利路21号(一照多址)(5)佛山市佳事达糖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芦苞园D区21号之一B座 本标准替代Q/

3、TGTY 0030 S-2020。本标准与Q/TGTY 0030 S-202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指标变化如下:无。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Q/TGTY 0030 S-2020金砂糖 Q/TGTY 0030 S-2023 1 金砂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砂糖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甘蔗或其制品(白砂糖、赤砂糖、原糖、甘蔗糖蜜、其他糖)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金黄色食糖。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4、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

5、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498 糖料甘蔗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108 原糖 GB/T 21302 包装用复合袋、膜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5884 赤砂糖 QB/T 2343.2 赤砂糖试验方法 QB/T 2684 甘蔗糖蜜 QB/T 4563 金砂糖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6、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Q/TGTY 0030 S-2023 2 3.1.1 甘蔗原料应符合 GB/T 10498 的各项相关规定。3.1.2 甘蔗制品(白砂糖、赤砂糖、原糖、甘蔗糖蜜、其他糖)应无污染、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其中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GB 13104 规定,赤砂糖应符合 GB/T 35884、GB 13104的规定,其他糖应符合 GB 13104 规定,原糖应符合 GB/T 15108 的规定,甘蔗糖蜜应符合 QB/T 2684的规定。3.1.3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各项相关规定。

7、3.1.4 所有原辅料应符合 GB 2762 和 GB 2763 的相关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金黄色,有光泽,色泽自然。滋味、气味 应味甜,无异味,无异嗅。状 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每平方米表面积内长度大于 0.2mm 的黑点数量不多于 15 个,无潮解。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96.0 干燥失重/%1.0 色值/IU 1000 不溶于水杂质/(mg/kg)40 总砷(以 As 计)/(mg/kg)0.4 铅(以 Pb 计)/(mg/kg)0.5 3.4

8、生物指标 螨:不得检出。3.5 食品添加剂要求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要求。3.6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要求 定型预包装产品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试验方法 Q/TGTY 0030 S-2023 3 5.1 感官检验 按 GB 13104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 理化指标检验 5.2.1 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的测定:按QB/T 2343.2规定进行测定。5.2.2 干燥失重的测定:按QB/T 2343.2规定进行测定。5.2.3 色值的测定:按GB/T 15108规定进行测定

9、。5.2.4 不溶于水杂质:按QB/T 2343.2规定进行测定。5.2.5 总砷的测定:按GB 5009.11 规定进行测定。5.2.6 铅的测定:按GB 5009.12 规定进行测定。5.3 螨的测定:按GB 13104附录A规定进行测定。5.4 净含量的测定:按JJF 1070 规定进行测定。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应经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出厂检验 6.2.1 每一批产品必须经生产企业质验部门进行检验,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中的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干燥失重、色值、螨

10、、净含量,需逐批检验。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3章中要求的全部项目及标签。在下列情况下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g)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4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日期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5 抽样方法 从每一批产品中按1/1000的比例随机抽取样品,每批抽样数应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不含净含量抽样)。净含量检验抽样方法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

11、督管理办法规定。6.6 判定规则 6.6.1 检验项目均符合第 3 章的规定,判定为合格。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第3 章的规定,判定为不合格。6.6.2 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目,允许在该批货产品中再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6.6.3 生物指标螨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定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6.4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仲裁单位复检及判定。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标志 Q/TGTY 0030 S-2023 4 7.1.1 销售包装的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

12、的要求。7.1.2 大包装应注明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等信息,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袋/膜和塑料容器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 GB/T 21302、GB 9683 或 GB 4806.7的要求。7.2.2 采用袋装包装形式,包装严密,封口平整,不漏气,图案清晰完整。亦可按用户要求包装。7.2.3 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包装应牢固。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有蓬盖,无异味。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防雨、防晒;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运。7.4 贮存 7.4.1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清洁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潮湿的物品混贮。7.4.2 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地、离墙 20cm 以上,中间留有通道。产品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外包装为限。7.4.3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金砂糖产品的保质期不超过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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