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注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TGKL Q/TGKL 0002S-2023 代替 Q/TGKL 0002S-2022 现调饮料机专用饮料浓浆 2022-12-20 发布 2023-01-01 实施 广东太古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湛江可口可乐湛江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080015S-2023备案日期:2023年01月29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TGKL 0002S-2023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 Q/TGKL 0002S-2022,与 Q/TGKL 0002
2、S-2022 相比,变化内容如下:-更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更改了产品分类;-更改了感官要求;-更改了可溶性固形物指标;-删除了pH值、锡指标;-更改了微生物指标。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湛江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湛江有限公司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莹、庞靖、陈娟。本文件于2017年09月首次发布,2022年12月第三次修订后发布。Q/TGKL 0002S-2023 1 现调饮料机专用饮料浓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现调饮料机专用饮料浓浆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
3、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第三章规定的现调饮料机专用饮料浓浆。饮料浓浆和饮用水按一定比例用水稀释或稀释后加入二氧化碳方可饮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
4、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中咖啡因的测定 GB 5749 生
5、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Q/TGKL 0002S-2023 2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 GB/T 20882.4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4部分:果葡糖浆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6、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现调饮料机 是指在售卖现场,借助特定的设备,将专用饮料浓浆和水或按照规定的体积比混合后选择性加入二氧化碳而调制出饮料的设备。3.2 饮料浓浆 以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为基础,经加工制成的,按一定比例用水稀释或稀释后加入二氧化碳方可饮用的制品。来源:GB/T 10789-2015,3.2 4 产品分类 4.1 可乐型 以果葡糖浆、水、白砂糖为主要原料,复配食品添加剂焦糖色(亚硫酸铵法
7、)、磷酸、咖啡因中的多种复配、食品用香精为辅料,经杀菌、配料、灌装等主要工艺加工而成的用于现调饮料机的饮料浓浆。4.2 果味型 以果葡糖浆、水、白砂糖为主要原料,复配食品添加剂(柠檬酸、苯甲酸钠、蔗糖素、安赛蜜、日落黄、柠檬黄、柠檬酸钠、六偏磷酸钠、亮蓝中的多种复配)、食品用香精,经杀菌、配料、灌装等主要工艺加工而成的用于现调饮料机的饮料浓浆。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1.2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GB 13104 的规定。5.1.3 果葡糖浆应符合 GB/T 20882.4、GB 15203 的规定。5.1.4 复配食品添加
8、剂应符合 GB 26687 的规定。5.1.5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5.1.6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5.2 感官要求 Q/TGKL 0002S-2023 3 感官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 性状 浓稠状液体 滋味及气味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滋味和香气,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a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2070 咖啡因b,mg/kg 150 铅(以 Pb 计),m
9、g/kg 0.3 a咖啡因、铅指标均按产品标签标示的水/饮料浓浆比例稀释后检测。b 仅限于可乐型产品。5.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c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2 104 大肠菌群,CFU/mL 5 2 10 102 沙门氏菌 5 0 0-霉菌,CFU/mL 20 酵母,CFU/mL 19 c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三
10、级采样方案)或最高安全限量值(二级采样方案);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5 食品添加剂 5.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5.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按照产品标签标识的水/饮料浓浆比例稀释后)应符合 GB 2760、GB 26687 的规定。5.6 净含量 Q/TGKL 0002S-2023 4 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2695、GB 14881 的规定。7 检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按 GB 7101 规定的方法测定。7.2 可溶性固形物 按 GB/T 12143 规定的方法测定。7.3 咖啡因
11、按 GB 5009.139 规定的方法测定。7.4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7.5 菌落总数 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7.6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7.7 霉菌、酵母 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7.8 沙门氏菌 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7.9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8 检验规则 8.1 原料接收规则 原料入库前应由企业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8.2 组批 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8.3 抽样方法 所抽样品须
12、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低于 200 L,随机抽取至少 4 kg,供检验使用。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Q/TGKL 0002S-2023 5 8.4 出厂检验 每组批产品出厂前应按本文件对感官、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8.5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包括本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
13、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8.6 判定规则 8.6.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品。8.6.2 检验结果中若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其余项目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允许加倍抽样将此项目复检一次,按复检结果判定本批产品是否合格。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签、标志 9.1.1 产品标签、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9.1.2 产品标签应标注该产品调制成饮料的水/饮料浓浆比例。9.1.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9.2 包装 9.2.1 包装容器采用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或其他符
14、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材质包装,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9.2.2 包装要求外表清洁、无变形损伤,标签内容的字迹和图形清晰整洁、端正,容器密封好、无泄漏。9.2.3 运输包装为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规定。9.3 运输 在运输时,运输工具要保持整洁,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运,应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保护产品在运输中不受损伤。9.4 贮存 产品应远离热源,防止冻结,贮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清洁、无毒、无虫害、无鼠害的库房中,离墙离地堆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9.5 保质期 Q/TGKL 0002S-2023 6 产品在上述条件下贮存,保质期以包装上标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