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TSQ0002S-2020220472S-20202020032020230319*Q/TSQ备案号:220472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3 月 19 日吉 林 天 三 奇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TSQ0002S-2020保健食品 天三奇牌元暹粉2020-02-20 发布2020-03-02 实施吉林天三奇药业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TSQ0002S-20201保健食品 元暹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脱脂豆粉、脱脂乳粉、可可粉、魔芋粉、海藻酸钠、山药以及食品营养强化剂等为主要原料,经称量、粉碎、批混、小袋分装而成的保健食品天三奇牌元暹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
2、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GB 1886.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2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GB 1886.2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GB 190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亚硒酸钠GB 1903.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亚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3、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葡萄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6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8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A、D、E 的测定GB 5009.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1的测定GB 5009.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2的测定GB 5009.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GB 5009.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GB/T 5009.217保健食品中维生素 B12的测定Q/TSQ0002S-20202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5、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8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GB 147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AGB 147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1(盐酸硫胺)GB 1475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2(核黄素)GB 147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E(dl-醋酸生育酚)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T 16919食用螺旋藻粉GB 17405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20371食品安全国家
6、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T 20706可可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NY/T 3218食用小麦麸皮NY/T 494魔芋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一部(2015 版)山药 苦杏仁 乌梅 甘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二部(2015 版)泛酸钙 维生素 B1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
7、.1.1脱脂豆粉应符合 GB 20371 的规定。3.1.2脱脂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3.1.3可可粉应符合 GB/T 20706 的规定。3.1.4麦麸应符合 NY/T 3218 的规定。3.1.5山药、杏仁、乌梅、甘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15 版)的规定。3.1.6魔芋粉应符合 NY/T 494 的规定。3.1.7螺旋藻粉应符合 GB/T 16919 的规定3.1.8海藻酸钠应符合 GB 1886.243 的规定。3.1.9香精应符合 GB 1886.16 的规定。3.1.10阿斯巴甜粉(阿司帕坦)应符合 GB 1886.47 的规定。3.1.11碳酸钙粉应符
8、合 GB 1886.214 的规定。3.1.12葡萄糖酸亚铁应符合 GB 1903.10 的规定。3.1.13葡萄糖酸锌应符合 GB 8820 的规定。3.1.14维生素 E 应符合 GB 26687 的规定。3.1.15维生素 B5(泛酸钙)、维生素 B12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二部(2015 版)的规定。3.1.16维生素 B1应符合 GB 14751 的规定。Q/TSQ0002S-202033.1.17维生素 B2应符合 GB 14752 的规定。3.1.18维生素 A 应符合 GB 14750 的规定。3.1.19亚硒酸钠应符合 GB 1903.9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9、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谷黄可可色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状态均匀粉状滋、气味可可味,香甜可口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蛋白质,30.0GB 5009.5脂肪,9.0GB/T 5009.63.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50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1.0GB 5009.11汞(以Hg计),mg/kg0.30GB 500
10、9.17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3 104GB 4789.2大肠菌群,MPN/g0.92GB 4789.3 的 MPN 计数法霉菌和酵母菌,cfu/g50GB 4789.15沙门氏菌0/25g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GB 4789.10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Q/TSQ0002S-20204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依据的公告号或者标准香兰素增香450mg/100gGB 2760阿斯巴甜甜味剂30mg/100gGB 27603.7
11、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6食品营养强化剂品种使用量强化物质的含量检验方法维生素B1mg/kg10.08.0GB 5009.84维生素B2mg/kg10.08.0GB 5009.85维生素Emg/kg100.080.0GB 5009.82铁(以Fe计)mg/Kg121.397.0GB 5009.90锌(以Zn计)mg/Kg114.091.2GB 5009.1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7405 及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
12、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微生物限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净含量。6.2 型式检验6.2.1 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 3.2、3.3、3.4、3.5、3.7 全部项目及净含量。6.3 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随机抽取该批产品总数的 1,但不得少于 12
13、小盒。其中一半用于检验,另一半用于复检。6.5 判定规则Q/TSQ0002S-20205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1项(含1项)以上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如有1项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卫监发(1996)第38号)的规定。7.1 标签式样食品名称:元暹粉配料表:脱脂豆粉、脱脂乳粉、可可粉、碳酸钙粉、山药粉、螺旋藻粉、杏仁粉、乌梅粉、魔芋粉、甘草粉、海藻酸钠、阿斯巴甜粉、葡萄糖酸亚铁、葡萄糖酸锌、维生素 A、维生素 B1、维生素 B2、维生素 B5、维生素 B
14、12、维生素 E、亚硒酸钠、麦麸粉、香精。净含量:每袋装 30 克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吉林天三奇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路 381 号联系方式:400-606-3326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722022112636产品标准代号:Q/TSQ0002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商标:天三奇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7)第 259 号功能及适宜人群:调节血糖,用于血糖偏高者。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天两袋,中、晚餐前 1.5 小时食用。当血糖及尿糖降至正常时,改为每天一袋,也可以将两次并在晚餐前食用。8包装8.1 铝箔复合膜应符合 GB/T 28118 的规定。8.2 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8.3 运输包装用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8.4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贮存运输产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运输工具和车辆必需卫生、清洁,并备有防雨、防晒、防潮设施。10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