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QMJSP 0001 S-2022 油炸面条.pdf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2662172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563.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QMJSP 0001 S-2022 油炸面条.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QMJSP 0001 S-2022 油炸面条.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QMJSP 0001 S-2022 油炸面条.pdf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QMJSP 0001 S-2022 油炸面条.pdf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QMJSP 0001 S-2022 油炸面条.pdf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QMJSP 0001 S-2022 油炸面条.pdf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Q/MJSP 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MJSP 0001 S2022 油炸面条 2022-10-8 发布 2022-10-8 实施 东莞市明记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备案号:44190485S-2022备案日期:2022年11月22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MJSP 0001 S2022 I 前 言 本文件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写。本文件由东莞市明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福长。本文件首次发布日期:2022 年 10 月 8 日。Q/MJSP 0001 S2022 1 油炸面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油炸面

2、条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饮用水为主要原料,添加鸡蛋以及食品添加剂(栀子黄),经机器制成各种条状的湿面条,并盘成块状,经过蒸煮、油炸(起酥油)、包装工艺制成非即食面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T 8608 低筋小麦粉 GB/T 8607 高筋小麦粉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

3、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栀子黄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

4、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4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LS/T 3218 起酥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Q/MJSP 0001 S2022 2 3 技

5、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小麦粉应符合 GB 2715 的要求。3.1.2 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3 鸡蛋应符合 GB 2749 的要求。3.1.4 起酥油应符合 LS/T 3218 的要求。3.1.5 栀子黄符合 GB 7912 的要求。3.1.6 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要求。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颜色,均匀一致 气味及滋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酸味、霉味及其他异味 性状 光滑、粗细一致、结构紧凑,无霉变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6、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10.0 酸度,T 1.0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1.8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 g 0.25 铅(以 Pb 计),mg/kg 0.15 3.4 食品添加剂要求 3.4.1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4.2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Q/MJSP 0001 S2022 3 3.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规定。

7、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检验 取适量试样置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品其滋味,并观察是否有杂质。5.2 理化指标检验 5.2.1 酸价 按GB 5009.229进行测定。5.2.2 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进行测定。5.2.3 水分 按GB 5009.3进行测定。5.2.4 铅 按GB 5009.12进行测定。5.2.5 食品添加剂(栀子黄)按GB 5009.149进行测定。5.2.6 酸度 按GB 5009.239进行测定。5.3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进行。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材料入库检验 原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

8、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Q/MJSP 0001 S2022 4 6.2 出厂检验 6.2.1 每批产品应由本厂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附有合格证方准出厂。6.2.2 组批和抽样: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 8 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 2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2.3 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酸度、酸价和过氧化值。6.2.4 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有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 1 项

9、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更换生产设备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3.2 组批和抽样: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 10 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 2 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3.3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所有项目。6.3.4 判定规

10、则: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有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 1 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标志 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包装标志运输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产品采用食品包装袋包装,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7.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应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7.4 贮存 7.4.1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有防鼠、防虫设施的场所,与墙、地面间隔不少于 20 cm,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7.4.2 符合上述的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15 天。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资料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