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SZL0004S-2019223764S-20192019123020221229*Q/SZL备案号:223764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12 月 29 日浙江桑之路桑黄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企业标准Q/SZL0004S-2019桑黄超细粉2019-6-22 发布2019-10-21 实施浙江桑之路桑黄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发发布布Q/SZL0004S-20191桑黄超细粉桑黄超细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桑黄(杨黄)Sanghuangporus vaninii(Ljub.)L.W.Zhou&Y.C.Dai异名:Inonotus vaninii(Ljub.)T.Wagner&M.Fis
2、ch;Phellinus vaninii Ljup(人工椴木栽培三年以上生,真菌的子实体)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乳糖、木糖醇、麦芽精糊等辅料,经低温超微粉碎破壁、煎煮提取、浓缩、低温或喷雾干燥、粉碎、筛、分装、外包装而制成的桑黄超细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4、铅的测定GB/T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0789饮料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Q/SZL0004S-20192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55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
5、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GB/T 29602固体饮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318人参制品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桑黄(杨黄)Sanghuangporus vaninii(Ljub.)L.W.Zhou&Y.C.Dai异名:Inonotus
6、 vaninii(Ljub.)T.Wagner&M.Fisch;Phellinus vaninii Ljup(人工椴木栽培三年以上生,真菌的子实体),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采收后晾干贮存。桑黄干品每日食用量6g。本品桑黄添加量为每 100g 产品添加桑黄干品 120g。3.1.2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3乳糖应符合 GB 25595 的规定。3.1.4麦芽糊精应符合 GB20884 的规定。3.1.5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黄棕色至黄褐色或产品特有的色泽取5g左右的被测样
7、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所述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辩其滋味,静置2分钟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粉末 细腻 均匀滋、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水分,%总灰分,%8.0总灰分,%Q/SZL0004S-201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7铅(以Pb计),mg/kg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
8、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1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20GB 4789.15酵母,CFU/g2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按照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
9、;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人参总皂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Q/SZL0004S-20194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10、。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出厂检验每次在每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1L(不低于 4 个最小销售包装)的成品进行检测。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
11、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桑黄超细粉配料表(原料):桑黄Sanghuangporus vaninii(Ljub.)L.W.Zhou&Y.C.Dai、乳糖(添加或不添加)、木糖醇(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精糊(添加或不添加)净含量/规格: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浙江桑之路桑黄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通化市通化县快大茂镇河口村人参产业园五期 17 号楼 2-1013843534888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见包装36 个月贮存条件:密封,置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SZL000
12、4S食用限量:桑黄(干品)使用量6 克/天,本品每 100 克添加桑黄(干品)130 克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使用方法:取本品一小袋,用 200 毫升左右的开水调均饮用。注意事项:不宜与萝卜、藜芦、五灵脂同食;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宜食用。特别提示:本标签式样只作为标准申报用,实际情况按生产需要和国家规定标注。7.2营养成分表Q/SZL0004S-20195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106 千焦(kJ)13%蛋白质1.2 克(g)2%脂肪1 克(g)2%碳水化合物39.2 克(g)12%钠13 毫克(mg)1%8包装内包装应符合QB 2142、BB/T 0034或GB/T 28118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保质期为 3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