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 苏 张 家 港 酿 酒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SZYH 0001S-2022 姜汁黄酒系列 2022-07-06 发布 2022-07-28 实施 江苏张家港酿酒有限公司发 布 Q/SZYH 代替 Q/SZYH 0001S-2021 J S Q B备案编号:3 2 1 5 8 5 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0 7-2 7 Q/SZYH0001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Q/SZYH 0001S-2021姜汁黄酒系列(备案号:320916S-2021)。本标准与 Q/SZYH 0001S-2021(备案号:320916S-2021)相比,主要变化如
2、下:修改了产品保质期。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及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本标准贯彻执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 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其中铅(以 Pb 计)0.4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蒸馏酒、黄酒中铅(以 Pb 计)0.5mg/kg 的规定。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规范性
3、附录。本标准由江苏张家港酿酒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并修订单位:江苏张家港酿酒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庭明、周建明、肖湘。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2010 年 4 月 10 日首次发布;2013 年 5 月 6 日首次修订;2016 年 6 月 17 日第二次修订;2017 年 8 月 24 日第三次修订;2019 年 1 月第四次修订,2021 年 4 月第五次修订,2022年 7 月第六次修订。J S Q B Q/SZYH0001S-2022 1 姜汁黄酒系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姜汁黄酒系列的产品分类、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大米、
4、小麦、姜汁为主要原料,适量加入酒曲、酵母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压榨、添加焦糖色(“苛性硫酸盐”工艺生产的产品除外)、过滤、煎酒、贮存、勾兑而成的姜汁黄酒系列(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354 大米 GB 1351 小麦 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50
5、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
6、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3662 黄酒 GB/T 20886 食品加工用酵母 GB 31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产品按糖度分为半干姜汁黄酒和半甜姜汁黄酒。4 要求及试验方法 4.1 原辅料要求 4.1.1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2 大米应符合 GB 2715、GB/T 1354 的规定。4.1.3 小麦应符合 GB 2715、GB 1351 的规定。J S Q B Q/SZYH0001S-2022
7、2 4.1.4 姜汁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4.1.5 酒曲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4.1.6 酵母应符合 GB 31639、GB/T 20886 的规定。4.1.7 焦糖色(“苛性硫酸盐”工艺生产的产品除外)应符合 GB 1886.64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及试验方法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及试验方法 项目 类型 感官要求 试验方法 外观 半干型 橙黄色至黄褐色,清亮透明,有光泽,允许瓶(坛)底有微量聚集物 GB/T 13662 半甜型 香气 半干型 具有姜汁黄酒特有的姜香、清雅醇香、无异香 半甜型 口味 半干型 柔和、鲜爽、无异味、具有轻柔的姜辣味 半甜型 柔和、鲜甜、
8、清爽、无异味、具有轻柔的姜辣味 风格 半干型 酒体协调,具有姜汁黄酒姜香微辣的典型风格 半甜型 杂质 半干型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半甜型 4.3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半干型 半甜型 总糖(以葡萄糖计)/(g/L)15.140.0 40.1100 GB/T 13662 非糖固形物/(g/L)8.5 5.5 酒精度a(20)/(%vol)6.0 GB 5009.225 pH 3.54.6 GB/T 13662 总酸(以乳酸计)/(g/L)2.57.0 3.88.0 氨基酸态氮/(g/L)0.20 氧化钙/(g/L)0.5 苯
9、甲酸b/(g/kg)0.05 GB 5009.28 铅(以 Pb 计)/(mg/kg)0.4 GB 5009.12 食品添加剂 符合 GB 2760 的规定。a 酒精度低于 14%vol 时,非糖固形物和氨基酸态氮的值按 14%vol 折算。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之差为1.0%vol。b 指黄酒发酵及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苯甲酸。4.4 微生物限量指标及试验方法 J S Q B Q/SZYH0001S-2022 3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试验方法 n c m 沙门氏菌 5 0 0/25mL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10、/25mL GB 4789.10平板计数法 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的规定。试验方法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 按 GB/T 13662-2018 中第 7 章执行。6 标志 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758 的规定。7 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 GB/T 13662-2018 中第 8 章执行。8 保质期 自生产之日起,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为 1260 个月,根据每种产品的 特性或具体包装形式确定。J S Q B Q/SZYH0001S-202
11、2 4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姜汁质量要求 A.1 姜汁的制作 姜汁是以新鲜生姜为原料,经清洗、打碎、压榨、100杀菌后所制得。A.2 姜汁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 姜汁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应具有本品应有的黄色 气味 香气协调、口味鲜辣、无异味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总砷(以 As 计),mg/L 0.5 铅(以 Pb 计),mg/L 0.5 食品添加剂 不加任何食品添加剂 沙门氏菌 n=5;c=0;m=0/25mL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 n=5;c=1;m=100;M=1000 大肠菌群,CFU/mL n=5;c=2;m=10;M=102 霉菌和酵母,
12、CFU/mL 102 J S Q B Q/SZYH0001S-2022 5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酒曲质量要求 B.1 酒曲的制作 B.1.1 酒曲的原料应选用当年新鲜籼米并符合 GB 2715 的规定。B.1.2 酒曲是以籼米为原料,经粉碎、蒸熟、摊凉后加入陈酒曲、加水拌和、压平切块、培养、烘干后所制得。B.2 酒曲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 酒曲的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乳白至浅黄色 气味 曲香纯正、无异味 组织形态 粉状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糖化力(以葡萄糖计),mg 600 水分,g/100g 12 铅(以 Pb 计),mg/kg 0.5 总砷(以 As 计),mg/kg 0.3 _ 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