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THBJ0031S-2020221056S-20202020050620230505Q/THBJ备案号:221056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5 月 05 日通化百泉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HBJ0031S-2020人参玛咖咀嚼片2020-04-12 发布2020-04-25 实施通化百泉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THBJ0031S-20201人参玛咖咀嚼片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白砂糖、木糖醇、人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生晒参)、玛咖粉、麦芽糊精、微晶纤维素为原料,经植物原料预处理、提取、干燥、粉碎、混合、调配、制片、包装等工艺精制而成的人参玛咖咀嚼片(属于压片
2、糖果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1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
3、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 28118食品
4、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NY 318人参制品SB/T 10347糖果 压片糖果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THBJ0031S-20202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卫生部公告第 17 号2012新资源食品人参(人工种植)卫生部公告第 13 号2011新资源食品玛咖粉3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疫、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2 木糖醇应符合 GB 1
5、886.234 的规定。3.1.3 人参应为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生晒参,同时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人参添加量为每 100g 产品添加人参 30g。3.1.4 玛咖粉应符合卫生部公告第 13 号2011的规定。玛咖粉添加量为每 100g 产品添加玛咖粉 30g。3.1.5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6 微晶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规定。3.1.7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黄色至棕褐色取 20g 试样,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组
6、织形态、杂质等项目的检验;取适量试样,先闻其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再品尝试样的滋味。组织形态表面光滑,坚实,不松散,剖面紧密,无粘连,块型大小一致,无霉变滋、气味味甜微苦,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干燥失重,%5.0SB/T 10347 附录 A人参总皂苷,%0.6NY 318附录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49GB 5009.12总砷(以 As 计),mg/kg0.5GB 5009.11Q/THBJ0031S-2020
7、3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名称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微晶纤维素抗结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6.1.1 产品出厂需
8、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2 型式检验6.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6.3 组批具有相同的等级、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时期内加工包装的产品集合 为一批次。6.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Q/THBJ0031S-20204从每一批次中随机抽取
9、5盒样品。6.5 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仲裁单位复检,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7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 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玛咖咀嚼片。配料表:白砂糖、木糖醇、人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玛咖粉、麦芽糊精、微晶
10、纤维素。净含量和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企业名称:通化百泉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新华大街 8555 号。电话:0435-3945588。产品标准代号:Q/THBJ0031S。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24个月。贮存条件:常温、避光、通风干燥处。人参每日食用量3g/天,每 100g 产品添加生晒参 30g。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萝卜同用。玛咖粉每日食用量25g/天,本品每100g产品添加玛咖粉30g。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7.2 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 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
11、0 克(g)NRV%能量1462 千焦(KJ)17%蛋白质8.0 克(g)13%脂肪0 克(g)0%碳水化合物78 克(g)26%钠5 毫克(mg)0%8包装产品内包装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或符合CB 4806.7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Q/THBJ0031S-20205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运输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避免日晒雨淋。10贮存贮存在阴凉干燥处。不得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11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