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 苏 太 平 洋 酒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TPYJ 0004S-2022 太平洋绵柔型系列酒 2022-03-04 发布 2022-04-26 实施 江苏太平洋酒业有限公司发 布 Q/TPYJ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7 6 4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0 4-2 0Q/TPYJ0004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贯彻执行了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食
2、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本标准中铅(以Pb计)0.3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蒸馏酒、黄酒”的铅(以Pb计)0.5mg/kg的规定。本标准中甲醇0.5g/L,严于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中“粮谷类”的“甲醇”0.6g/L的规定。本标准由江苏太平洋酒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明、李贤利。本标准于2022年2月首次发布。J S Q BQ/TPYJ0004S-2022 1 太平洋绵柔型系列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太平洋绵柔型系列酒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
3、于以水、高粱、大米、粳糯米、小麦、玉米、大麦为主要原料,以中高温大曲、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加水勾兑而成的具有复合香的太平洋绵柔型系列酒(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1 小麦 GB 1353 玉米 GB/T 1354 大米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5009
4、.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1 高粱 GB 89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 124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
5、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J S Q BQ/TPYJ0004S-2022 2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低度酒(28%vol酒精度41%vol)、高度酒(41%vol酒精度68%vol)。4 要求 4.1 原辅料 4.1.1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2 高粱:应符合 GB/T 8231 的规定。4.1.3 大米、粳糯米:应符合 GB/T 1354 的规定。4.1.4 小麦:应符合 GB 1351 的规定。4.1.5 玉米:应符合 GB 1353 的规定。4.1.6 大麦: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4.1.7 中
6、高温大曲、高温大曲: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 感官要求与试验方法 项 目 要 求 试验方法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杂质、无沉淀a GB/T 10345 香气 具有香气幽雅、醇香怡人的复合香气 口味 酒体醇和协调,绵甜爽净,余味悠长 风格 具有本品特有的风格 a 当酒的温度低于 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物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低度酒 高度酒 酒精度(20),%vol 28.041.0 41.
7、068.0 GB 5009.225 总酸(以乙酸计),g/L 0.3 0.4 GB 12456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0.8 1.5 GB/T 10345 固形物,g/L 0.7 0.4a 氰化物b(以 HCN 计),mg/L 8.0 GB 5009.36 甲醇b,g/L 0.5 GB 5009.266 铅(以 Pb 计),mg/kg 0.3 GB 5009.12 a 酒精度 40%vol49%vol 的酒,固形物可小于或等于 0.50g/L。b 甲醇、氰化物按 100%酒精度折算。4.4 净含量 J S Q BQ/TPYJ0004S-2022 3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
8、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4.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8951 的规定。5 检验规则 5.1 组批与抽样 5.1.1 以同一批投料、同一生产班次生产的同规格产品为一批。5.1.2 出厂检验样本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1.5L(不少于 6 个最小包装单位,净含量允差检验样本另计),样品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5.1.3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2L(不少于 8 个最小包装单位,净含量允差检验样本另计),样品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5.2 出厂检验 5.2.
9、1 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5.2.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酒精度、总酸、总酯、固形物、净含量。5.3 型式检验 5.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 4.2、4.3、4.4 规定的全部项目。5.3.2 一般情况下,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正式生产后,当原辅料、关键工艺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新试制的产品或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按有关规定需要抽检时。5.4 判定规则 5.4.1 样品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
10、产品为合格品。5.4.2 若有不合格项目,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5.4.3 当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仲裁检验,以仲裁检验结果为准。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标签 6.1.1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757 的规定,酒精度可表示为“%vol”,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示值允许差为1.0%vol。外包装纸箱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单位包装的净含量J S Q BQ/TPYJ0
11、004S-2022 4 和总数量。6.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 按 GB/T 10346 中 4.2 的规定执行。6.3 运输、贮存 按 GB/T 10346 中 4.3 的规定执行。J S Q BQ/TPYJ0004S-2022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曲的质量要求 A.1 中高温大曲 A.1.1 中高温大中高温大曲:酿酒用糖化发酵剂,以小麦、大麦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曲心温度达 5860的含有多菌酶系的曲块。A.1.2 曲的质量要求见表 A.1。表 A.1 中高温大曲的质量标准 项 目 指 标 感官要求 香气 曲香浓郁纯正 断面 断面整齐,菌丝饱满
12、,泡气性好,火圈匀净,无窝水,无生心,无霉变 皮厚(cm)2.0 外表面 无杂色,白色针状挂衣整齐均匀 理化要求 水分(%)14.0 糖化力(mg 葡萄糖/g 曲h)200800 发酵力(gCO2/10g 曲48h)0.4 酸度(mmol/10g 曲)0.51.5 酯化力(%)8 淀粉(%)55 卫生要求 铅(以 Pb 计)/(mg/kg)0.2 A.2 高温大曲 A.2.1 高温大曲:酿酒用糖化发酵剂,以小麦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曲心温度达 60以上的含有多菌酶系的曲块。A.2.2 高温大曲的质量要求见表 A.2。表 A.2 高温大曲的质量标准 项 目 指 标 感官要求 香气 酱香纯正浓郁,有明显烘焙香和豆豉香 断面 断面整齐,菌丝饱满,泡气性好,无杂色、无窝水 皮厚(cm)1.5 理化要求 水分(%)14.0 糖化力(mg 葡萄糖/g 曲h)50300 发酵力(gCO2/10g 曲48h)0.2 J S Q BQ/TPYJ0004S-2022 6 表 A.2 高温大曲的质量标准(续)项 目 指 标 理化要求 酸度(mmol/10g 曲)1.03.0 淀粉(%)55 卫生要求 铅(以 Pb 计)/(mg/kg)0.2 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