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常 熟 市 王 四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WSSP 0006S-2022 血糯酒(特型黄酒)2022-06-01 发布 2022-07-06 实施 常熟市王四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 Q/WSSP J S Q B备案编号:3 2 1 3 6 2 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0 6-2 7Q/WSSP 0006S-2022 前 言 本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 标准化法的规定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检验、交货验收的依据。本标准依据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格式进行编写,并确定规范技术要
2、素内容。本标准主要参照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T 13662 黄酒编制。本标准中,铅(以 Pb 计)项目的指标限值“0.4mg/kg”,严于 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蒸馏酒、黄酒”铅(以 Pb 计)的限量“0.5mg/kg”的规定。本标准由常熟市王四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根河、李灵敏。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22 年 5 月 26 日。J S Q BQ/WSSP 0006S-2022 1 血糯酒(特型黄酒)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血糯酒(特型黄酒)的产品的分类、要求、生产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
3、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血糯米、糯米、小麦、生活饮用水为主要原料,经蒸煮、糖化、添加适量酒曲或酒药后发酵、压榨出酒后再勾兑、冷冻、过滤、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加工灌装而成的血糯酒(特型黄酒)(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1 小麦 GB 1354 大米 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GB 2715 食品安全标准 粮食
4、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T 4789.2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T 13662 黄酒 GB 28050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T 4577 甜酒曲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依照产品香气和口味分为传统型血糯酒(特型黄酒)和清爽型血糯酒(特型黄酒)。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J S Q BQ/WSSP 0006S-2022 2 4.1.1 血糯米、糯米应符合 GB/T 1354、GB 2715 的规定。4.1.2 小麦应符合 GB 1351、GB 2715 的规定。4.1.3 焦糖色(普通法、氨法、亚硫酸铵法)应符合 GB 1886.64 的规定。4
6、.1.4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5 酒曲、酒药应符合 QB/T 4577 的规定。4.2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传统型血糯酒(特型黄酒)清爽型血糯酒(特型黄酒)色 泽 橙黄色至深褐色,清亮透明,允许有微量聚集物。香 气 具有血糯酒(特型黄酒)特有的浓郁醇香,无异香、异气。具有血糯酒(特型黄酒)特有的淡雅清香,无异香、异气。口 味 醇厚,鲜甜,无异味。清爽,微甜,无异味。风 味 酒体协调,具有本品典型风格。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传统型血糯酒(特型黄酒)清爽型血糯酒(特型黄酒)总
7、糖(以葡萄糖计)/(g/L)40.0 15.150.0 非糖固形物/(g/L)16.5 8.0 酒精度(20)/(%vol)11.0 8.0 总酸(以乳酸计)/(g/L)4.08.0 2.58.0 氨基酸态氮/(g/L)0.30 氧化钙/(g/L)1.0 0.5 pH 3.54.6 铅(Pb)/(mg/L)0.4 食品添加剂 符合 GB 2760 规定 注 1:酒精度低于 14%vol 时,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态氮,按 14%vol 折算。注 2: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之差为1.0。4.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要求。J S Q BQ/WSSP 0006S-2022 3 表3 致病菌限量
8、 项目 采样方案 a 及限量 n c m 沙门氏菌 5 0 0/25 mL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25 mL a 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4789.1 执行。4.5 净含量负偏差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2696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本试验所用水均为符合 GB/T 6682 三级以上分析实验室用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所用试剂在未特殊注明时均为分析纯。6.1 感官分析(感官评价)通过眼、鼻、口感觉器官,对产品进行感官特性(外观、色泽、香气、口味及风格)的检查与分析评定。6.1.1 外观与色
9、泽检查 将注入酒样的品尝杯置于明亮处。举杯齐眉,用肉眼观察杯中酒的透明度与澄清度,有无沉淀及悬浮物等,做好详细记录。6.1.2 香气与口味分析 a)手握杯柱,慢慢将酒杯置于鼻孔下方,嗅闻其挥发香气,然后,慢慢摆动酒杯,嗅闻空气进入后的香气。用手握酒杯腹部 2min,摇动后,再嗅闻香气,根据上述操作,分析判断是浓郁的醇香或其他异香,写出评语;b)饮入少量样品(约 2 毫升)于口中,尽量均匀分布于味觉区,仔细品尝,有了明确印象后咽下,再体会口感后味,记录口感特征。6.1.3 风格评价 根据外观、色泽、香气与口味的特点,综合分析评价其风格及典型的强弱程度,写出结论意见(或评分)。6.2 总糖、非糖固
10、形物、总酸、氨基酸态氮、pH、氧化钙 按 GB/T 13662 规定的方法测定。6.3 酒精度 按 GB 5009.225 规定的方法测定。J S Q BQ/WSSP 0006S-2022 4 6.4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6.5 微生物指标 按 GB/T 4789.25 规定的方法测定。6.6 净含量负偏差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7 检验规则 7.1 批次 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台灌装机灌装的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7.2.1 按表 4 抽取样品,样品总量不足 3.0 L 时,应适当按比例加取,并将其中三分之一样品封存,保留 3 个月备查。表3 样
11、品批量范围/桶、袋、箱或坛 样本数量/桶、袋、瓶或坛 1200 6 120135 000 9 35 001 12 7.3 检验 7.3.1 出厂检验 7.3.1.1 产品出厂前,须由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证明的产品,方可出厂。7.3.1.2 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酒精度、氨基酸态氮、总酸、总糖、非糖固形物、pH。7.3.2 型式检验 7.3.2.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包含的全部指标。7.3.2.2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须进行:a)主要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b)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c)食品安全
12、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7.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判为合格合格品。若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其他指标如有一项或两项不符合要求时,则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J S Q BQ/WSSP 0006S-2022 5 8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1 标签 8.1.1 产品标签必须符合 GB 2758、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并标示“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8.1.2 包装箱上除应标明产品名称、酒精度、类型、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外,还须标出单位包
13、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符合 GB/T 191 规定的有关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要求。8.2 包装 8.2.1 包装材料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产品必须封装严密、无渗漏。8.2.2 灌装产品的包装物必须直立、端正、体外清洁。标签封贴紧密。8.2.3 包装必须结实,与所装内容物尺寸匹配、胶封、捆扎牢固。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8.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扔摔、撞击、挤压。8.3.3 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8.4 贮存 8.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8.4.2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8.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条件下,传统型血糯酒(特型黄酒)保质期为 60 个月,清爽型血糯酒(特型黄酒)保质期为 60 个月。_ 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