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ZZSC漳州市盛昌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ZZSC 0001S-2022木姜叶柯茶2022-03-01 发布2022-03-20 实施漳州市盛昌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发 布Q/ZZSC 0001S-2022I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制。本标准由漳州市盛昌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漳州市盛昌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春宁。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SC 0001S-20221木姜叶柯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姜叶柯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2、标签、包装、运输、储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壳斗科柯属木姜叶柯(Lithocarpus litseifolius(Hance)Chun)的嫩叶(芽)为原料,经晒青、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序制成的木姜叶柯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
3、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
4、定(修订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7号)关于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壳斗科柯属木姜叶柯(Lithocarpus litseifolius(Hance)Chun)嫩叶(芽):应洁净,无虫蛀、无霉变、无污染、无腐烂,并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 年第 7 号)、GB 2762、GB 2763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SC 0001S-202223.1.2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试验方法
5、外观具有本品应有的形态和色泽,无劣变、霉变取适量样品,置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正常的条件下,观察外观和杂质,嗅闻气味。另取 3.06.0g 样品置于评茶杯中,注入适量沸水冲泡 35min,将茶汤沥入评茶杯中,观察其汤色,嗅其香气,品尝滋味。汤色冲泡后呈产品应有汤色香气和滋味具有本品应有的香气和滋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试验方法水分/(g/100g)8.5GB 5009.3总灰分/(g/100g)8GB 5009.43.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表
6、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试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1.0GB 5009.12锡(以 Sn 计)a/(mg/kg)250GB 5009.16a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产品。3.5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3.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3.7食品添加剂3.7.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7.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8生产加工过程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
7、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SC 0001S-202234检验规则4.1组批以同一班次、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4.2抽样抽样基数不得小于 5Kg(以净含量计)。所抽样品应具有相同的花色、等级、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期间内加工包装的产品。随机抽取 600g 样品,抽取的样品应迅速分装于两个样罐或样袋中,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用,1 份备用。4.3出厂检验4.3.1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4.3.2每批产品应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4.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正
8、常情况为每年进行12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当主要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4.5判定规则4.5.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4.5.2检验结果中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5.1标志、标签5.1.1销售
9、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 号令(2009)的规定。5.1.2标签应注明“食用量10g/天,婴幼儿不宜食用”。5.1.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5.2包装5.2.1产品内包装采用食品级包装,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包装应严密、牢固、耐压、不破损、不泄漏。5.2.2外包装用瓦楞纸箱或纸盒,应符合 GB/T 6543 或相关国标标准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SC 0001S-202245.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避免强烈震荡、挤压、碰撞,装卸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5.4贮存产品贮存于常温常湿的仓库,产品应离地、离墙摆放,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放。贮存环境要通风、干燥阴凉、清洁、卫生,避免太阳曝晒。6保质期在符合上述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按不同包装方式分别确定产品保质期,具体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限为准。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