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号:QB64/0017S-2022Q/ZFSW宁 夏 中 福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ZFSW 0006S2022甘草茶粉(固体饮料)2022-01-12 发布2022-01-12 实施宁夏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Q/ZFSW 0006S2022I前言本文件的卫生指标是参考GB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确定。本文件是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写。本文件由宁夏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宁夏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安学智。本文件有效期五年。Q/ZFSW 0006S2
2、0221甘草茶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甘草茶粉(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甘草叶茶粉、文冠果叶茶粉、甘草霜粉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它辅料,经清理、配料、混合、杀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甘草茶粉(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甘草叶茶粉、文冠果叶茶粉、甘草霜粉等原料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规定和要求。3.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色泽具有甘草茶粉(固体饮料)应有的色泽,色泽正常组织形态呈粉状,无结块,无正常视
4、力可见外来杂质滋味气味具有甘草茶粉(固体饮料)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溶 解 性冲溶后呈均匀混浊液,允许有少许沉淀3.3理化指标Q/ZFSW0006S2022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8.0总砷(以As计)/(mg/kg)0.4铅(以Pb计)/(mg/kg)0.93.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7101的规定。4食品添加剂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4.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指标用感官检验。6.2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方法
5、检验。6.3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方法检验。6.4铅按 GB 5009.12 规定方法检验。6.5微生物限量按 GB 7101 规定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7.1以每个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 12 个最小包装产品(总量不少于 1000g)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1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指标、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2.2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
6、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Q/ZFSW 0006S20223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8.2包装8.2.1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装,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8.2.2外包装用纸箱装,每箱总重量不得少于总净重。8.3运输8.3.1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8.3.2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8.4贮存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共同存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壁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根据包装不同,产品具体保质期以包装标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