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ZFTT 漳 州 市 福 天 添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ZFTT0001S2019 面线 2019-04-01 发布 2019-05-01 实施 漳州市福天添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ZFTT000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根据产品实际特性制定,安全指标依据GB 2760、GB 2762的规定制定,其中,铅的指标严于GB 2762的要求。本标准由漳州市福天添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漳州市福天添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艺伟。福建省食品安全
2、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FTT0001S2019 1 面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面线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水、食用盐为辅料,经原辅料混合、和面、出条、整型、烘干、冷却、包装工序制成的非即食面线,须经熟制后食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5 小麦粉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
3、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4、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 1512 绿色食品 生面食、米粉制品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小麦粉:应符合 GB/T1355 的规定。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FTT0001S2019
5、2 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组织形态 呈细条状,粗细基本均匀,外表较光滑整齐,形态良好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基本一致,无变暗,不呈现漂白色泽 气味 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酸味、无霉味及异味 烹调性 煮熟后松散柔韧,不粘条,不夹生,口感爽滑,无牙碜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100g)14.5 酸度/(T)4.0 铅(以 Pb 计)/(mg/kg)0.2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计)/(mg/kg)不得检出 3.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6、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的规定。3.5 食品添加剂 3.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取适量样品打开内包装,置于洁净的白色器皿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组织形态、色泽、杂质,嗅闻气味。另称取100g样品,放入盛有500mL沸水的容器中煮熟,将煮熟面线挑出,评定其烹调性。4.2 理化指标 4.2.1 水分 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 酸度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
7、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FTT0001S2019 3 按 GB 5009.239 规定的方法测定。4.2.3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4 二氧化硫残留量 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测定。4.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方法检测。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 抽样 从同一组批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少于 50 个独立包装(总重不少于 50kg)。抽样数量:净含量5kg 的产品,取 5kg 样品;净含量5kg 的产品,取 6 个独立包装样品(总重不少于 5kg)。样品
8、分成 2 份,1 份用于检验,1 份备查。5.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每批必检,产品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酸度。5.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六个月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5.4 判定规则 5.4.1 检验结果全
9、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 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若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FTT0001S2019 4 5.4.3 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标签 6.1.1 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要求。6.1.2 包
10、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 6.2.1 内包装采用塑料包装袋,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包装严密、牢固、耐压、不破损、不泄漏。6.2.2 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封口牢固、平整。6.3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并具有防晒、防雨措施,不得与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混运。6.4 贮存 成品在常温常湿下保存,成品库应清洁、卫生、通风、干燥,不得兼贮有毒、有气味的物品,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7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为 12 个月。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