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ZHJY中海劲元(厦门)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ZHJY 0014S2020多种维生素固体饮料2020-12-09 发布2021-01-15 实施中海劲元(厦门)实业有限公司发 布Q/ZHJY 0014S2020I前言本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参考了GB 7101、GB/T 29602及GB 2762的有关内容,并结合本产品实际特点制订,其中铅指标严于GB 2762的要求。本标准的编写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要求。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9日。本标准由中海劲元(厦门)实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劲元(厦门)实业有限公司。
2、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劲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Y 0014S20201多种维生素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生产的多种维生素固体饮料的工艺、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低聚异麦芽糖、复配营养强化剂(维生素A、维生素D3、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E、维生素B12、维生素C、烟酸(或烟酰胺)、D-泛酸钙、叶酸、牛磺酸、麦芽糊精)为主要原辅料,经配料、混合、内包、外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多种维生素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3、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T 20881 低聚异麦芽糖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15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Y 0014S20202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
5、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第102号(2009年第123号令修订)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GB/T 20881 低聚异麦芽糖的规定。3.1.2 复配营养强化剂应符合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的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 泽应呈本品固有的色泽,色泽一致滋味、气味具有本品该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外观组织形态均匀性粉末状或颗粒状,无结块现象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
6、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7.0铅(以 Pb 计)/(mg/kg)1.03.4 微生物指标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Y 0014S20203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PU/g)521035104大肠菌群/(CFU/g)5210100霉菌/(CFU/g)50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GB/T4789.21 执行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
7、食品添加剂3.5.1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5.3 维生素A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量为(400017000)g/kg。3.5.4 维生素D3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量为(1020)g/kg。3.5.5 维生素B1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量为(922)mg/kg。3.5.6 维生素B2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量为(922)mg/kg。3.5.7 维生素E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量为(76180)mg/kg。3.5.8 维生素B6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量为(722)mg/kg。3.5.9 维生素B12作为食
8、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量为(1066)g/kg。3.5.10 维生素C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量为(10002250)mg/kg。3.5.11 烟酸(或烟酰胺)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量为(110330)mg/kg。3.5.12 叶酸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量为(6006000)g/kg。3.5.13 D-泛酸钙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量为(2280)mg/kg。3.5.14 牛磺酸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量为(1.11.4)g/kg。3.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3.7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9、备案Q/ZHJY 0014S202044 试验方法4.1 感官检验4.1.1 色泽、外观、组织形态及杂质取多种维生素固体饮料于白色瓷盘内,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察其色泽、外观组织形态和杂质。4.1.2 滋味与气味取多种维生素固体饮料,嗅其香气品尝滋味。4.2 理化指标4.2.1 水分按GB 5009.3的规定的方法检测。4.2.2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4.3微生物指标4.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进行检验。4.3.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中平板计数法进行检验。4.3.3 霉菌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执行4.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执行。5 检
10、验规则5.1组批规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一次入库量为一检验批次。5.2抽样方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Y 0014S20205在检验外部包装后,按每批总箱数中的3随机抽取,然后再从每箱中抽取3盒,但每次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8盒。样品分成两份送检验机构,分别用于检验和复查,样品应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及取样日期、取样人、检验人。5.3检验分类5.3.1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2 产品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观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3.3 型式检
11、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工艺或配方有改变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不稳定或供需双方有质量异议时。5.4判定规则5.4.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 检验结果若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为不合格品。5.4.3 其它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从该批留样产品中加倍复检该项目。若复检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6.1标志6.1.1 产品的销售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
12、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6.1.2 外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产品的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HJY 0014S202066.2.1内包装:复合食品包装膜应符合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的规定,封口严密,不漏气。包装盒标签上应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品标准号、食用方法、贮存方法、产地等。标识内容正确,文字清晰。6.2.2外包装:外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有关要求,封口胶带粘贴牢固、平整,并保证箱内产品完好。6.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过程避免剧烈撞击,防止日晒、雨淋。6.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合贮存,堆放必须离地20cm。6.5保质期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未经启封,从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