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备案号:QB64/0513S-2019 Q/XBZY 宁夏中卫市西部枣业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BZY 0001S2019 果汁饮料 2019-12-10 发布 2019-12-10 实施 宁夏中卫市西部枣业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XBZY 000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的食品安全指标是按照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确定。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本标准代替了Q/XBZY 0001S2016果汁饮料。本标准于Q/XBZY 0001S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范围;修改了规范引用文
2、件;增加了术语与定义;修改了原料要求;修改了理化指标;删除了卫生指标;增加了食品安全要求;修改了试验方法;本标准由宁夏中卫市西部枣业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中卫市西部枣业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拓万总 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XBZY 0001S2019 1 果汁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果汁饮料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以软梨子或干红枣和枸杞子为主要原料,取汁后添加其他添加剂和辅料进行调配、灌装、杀菌而制成的不同口味的果汁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
3、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5835干制红枣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
4、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T 23528 低聚果糖 GB 25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1121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DB 65/589 枸杞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3.1 软梨子 软梨子又名软儿梨,学名香水梨,待香水梨成熟后经过冷冻变成黑色的果子,解冻后汁多肉软而得名,其解冻后的果汁为褐色。主产于甘肃、宁夏。Q/XBZY 0001S2019 2 4 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原料不同将产品分为以下两类:a)
5、枸杞红枣果汁饮料(以枸杞子和干红枣为主要原料,经取汁、调配、灌装、杀菌等工序制成的果汁饮料)b)软梨子果汁饮料(以软梨子为主要原料,经取汁、调配、灌装、杀菌等工序制成的果汁饮料)5 技术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 要求。5.1.2 柠檬酸因符合 GB 1866.235 要求。5.1.3 苹果酸因符合 GB 25544 要求。5.1.4 焦糖色因符合 GB 1886.4 要求。5.1.5 低聚果糖因符合 GB/T 23528 要求。5.1.6 软梨子应符合相关要求。5.1.7 枸杞子因符合 DB65/589 要求。5.1.8 干红枣因符合 GB/T5835 要
6、求。5.1.9 生产用水因符合 GB5749 要求 5.1.10 他辅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5.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具有本品种果汁饮料应有的色泽,色泽正常 滋味与气味 具有本品种果汁饮料应有的滋味与气味,酸甜适口、无异味 外 观 澄清液体,久置有少量果肉沉淀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枸杞红枣果汁饮料 软梨子果汁饮料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法),%3.0 4.5 总酸(以柠檬酸计),g/L 1.0 1.5 锌、铁、铜总和a,mg/L 20 注:a 仅适用于
7、金属罐装 Q/XBZY 0001S2019 3 5.4 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符合 GB 7101 的有关规定。6 食品添加剂 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8 试验方法 8.1 感官指标用感官检验。8.2 可溶性固形物按 GB/T 12143 规定方法检测。8.3 总酸按 GB/T 12456 规定方法检测。8.4 食品安全指标按 GB 7101 规定方法检测。9 检验规则 9.1 组批与抽样 以同一批原料灌装的在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次。每批产品按
8、 1随机抽样进行检验。但最少不得少于 15 个最小包装。9.2 出厂检验 每批次产品必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总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3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a)新产品定型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4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
9、10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0.1 标志 Q/XBZY 0001S2019 4 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 的规定。10.2 包装 10.2.1 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材料包装,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10.2.2 外包装用纸箱装,每箱总重量不得少于总净重。10.3 运输 10.3.1 运输车辆应清洁卫生,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10.3.2 搬运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摔。10.4 贮存 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整齐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以上,离墙壁20以上。在上述条件下PET瓶包装保质期为12个月,其它包装保质期为24个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