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YK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YK 0001S2019汤料2019-04-10 发布2019-05-01 实施深圳市怡康南北货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备案号:44030175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5月15日Q/YK 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制订。本标准由深圳市怡康南北货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深圳市怡康南北货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泽楷、王传通。本标准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首次发布。Q/YK 0001S20191汤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汤料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
2、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百合、枸杞子、茯苓、山药、薏苡仁、橘皮、杏仁、人参(人工种植)、大枣、银耳、核桃、莲子、桂圆、白扁豆、白果、菊花、赤小豆、猴头菇、蜜枣、芡实、响螺片、玉竹、花胶、蛹虫草、五指毛桃、无花果、腰果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原料验收、干燥或不干燥、拼配或不拼配、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汤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
3、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4、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GB 5009.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009.18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米酵菌酸的测定GB 5009.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
5、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94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Q/YK 0001S20192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0642食
6、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原卫生部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原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1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五指毛桃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205号)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百合、枸杞子、茯苓、山药、薏苡仁、桂圆、白扁豆、白果、菊花、赤小豆、芡实、玉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
7、版一部的规定,其中茯苓还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3.1.2银耳、猴头菇: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3.1.3橘皮、大枣、无花果:应无霉变。3.1.4蜜枣:应符合 GB 14884 的规定。3.1.5杏仁、核桃、莲子、腰果: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3.1.6花胶、响螺片:应符合 GB 10136 的规定。3.1.7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卫生部 2012 年 17 号公告的规定。3.1.8蛹虫草:应符合原卫生计生委 2014 年第 10 号公告、GB 7096 的规定。3.1.9五指毛桃:应符合国卫办食品函2014205 号的规定。3.1.10以上原料应符合 GB 276
8、1、GB 2762、GB 2763、GB 2763.1 的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气味正常,无异味性状具有各品种正常的外形,外形完整,无虫蛀,无霉变霉变粒,%0.5(以坚果与籽类为主料的产品)Q/YK 0001S201932.0(以谷物类(豆类除外)为主料的产品)1.0(以豆类为主料的产品)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12.0(以食用菌(银耳除外)为主料的产品)15.0(以银耳为主料的产品)20.0(其他产品)灰分/(g/100g)8.0铅(以P
9、b计)/(mg/kg)0.15(以谷物为主料的产品、以豆类为主料的产品、以坚果与籽类为主料的产品)0.09a(以蔬菜类(薯类蔬菜除外)为主料的产品、以水果(浆果和其他小粒水果除外)为主料的产品)0.15a(以薯类蔬菜为主料的产品、以浆果和其他小粒水果为主料的产品)0.9a(以食用菌为主料的产品、以响螺片为主料的产品)0.4a(以花胶为主料的产品)0.9(以蜜枣为主料的产品)4.0(以菊花为主料的产品)1.9(其他产品)镉(以Cd计)/(mg/kg)0.1(以谷物为主料的产品)0.2(以豆类为主料的产品)0.2a(以食用菌为主料的产品)0.1a(以花胶为主料的产品)总汞(以Hg计)/(mg/kg
10、)0.1a(以食用菌为主料的产品)甲基汞(以Hg计)/(mg/kg)0.5a(以水产类为主料的产品)总砷(以As计)/(mg/kg)0.5(以谷物为主料的产品)0.5a(以食用菌为主料的产品)无机砷(以As计)/(mg/kg)0.5a(以响螺片为主料的产品)0.1a(以花胶为主料的产品)铬(以Cr计)/(mg/kg)1.0(以谷物为主料的产品、以豆类为主料的产品)2.0a(以水产类为主料的产品)N-二甲基亚硝胺/(g/kg)4.0(以水产类为主料的产品)多氯联苯b/(mg/kg)0.5a(以水产类为主料的产品)六六六/(mg/kg)0.05滴滴涕/(mg/kg)0.05黄曲霉毒素B1/(g/k
11、g)5.0(以谷物类为主料的产品、以坚果与籽类为主料的产品)Q/YK 0001S20194赭曲霉毒素A/(g/kg)5.0(以谷物为主料的产品、以豆类为主料的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08(以坚果类为主料的产品)0.40(以籽类为主料的产品)0.6(以水产类为主料的产品)酸价(以脂肪计)(KOH)/(mg/g)3(仅限以坚果与籽类为主料的产品)米酵菌酸/(mg/kg)0.25(仅限含银耳的产品)其他农药残留应符合 GB 2763、GB 2763.1 的规定兽药残留c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a以鲜品计,干品按失水率折算污染物指标。b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
12、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合计。c仅限水产类产品。3.4食品添加剂3.4.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相关规定。3.4.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取200克以上样品,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色泽、性状和有无杂质。打开包装立即嗅其气味,品尝滋味。霉变粒按GB/T 5494中不完善粒检验的规定,挑拣出霉变粒,进行称量、计算含量。5.2理化指标5.2.1
13、 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灰分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总砷、无机砷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Q/YK 0001S201955.2.6 展青霉素按GB 5009.185规定的方法测定。5.2.7 镉按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2.8 总汞、甲基汞按GB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5.2.9 铬按GB 5009.123规定的方法测定。5.2.10 N-二甲基亚硝胺按GB 5009.26规定的方法测定
14、,5.2.11 多氯联苯按GB 5009.190规定的方法测定。5.2.12 酸价按GB 5009.229规定的方法测定。5.2.13 过氧化值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5.2.14 黄曲霉毒素 B1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5.2.15 赭曲霉毒素 A按GB 5009.96规定的方法测定。5.2.16 米酵菌酸按GB 5009.189规定的方法测定。5.3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材料入库检验原材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检验部门按原材料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由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
15、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按 GB/T 30642 的规定执行。6.4出厂检验Q/YK 0001S201966.4.1每批产品须经本厂质检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抽样检验合格,签署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4.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6.5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供应商或产地发生变化时;b)生产设备更换时;c)新产品试制定型时;d)停产三个月或以上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6判定规则检验项
16、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判定为合格品。检验项目如有项目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复验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标签7.1.1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1.2产品包装标签按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执行。应有明确标识,应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产地、净含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方法及本标准编号等,标识上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7.1.3含新资源食品的产品标签应符合原卫生部、原卫计委及国家相关公告的要求。7.2包装内包装材料采用聚乙稀复合材料的塑料袋,应符合 GB 4806.7、GB/T 10004 的要求。外包装使用纸箱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4贮存产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离墙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