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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FSW 0003 S-2019 人参粉(人工种植)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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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RFSW 杨凌瑞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RFSW 0003S-2019 人参粉(人工种植)固体饮料 2019-05-03 发布 2019-06-03实施 杨凌瑞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Q/6 1 0 0 0 0-1 0 3 6 7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8 1 2Q/RFSW 0003S2019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中有关规定起草和编写。本标准由杨凌瑞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杨凌瑞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吴文利、管文斌。本标准批准人:王小海。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Q/

2、RFSW 0003S2019 1 人参粉(人工种植)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参粉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为主要原料,经水提,浓缩,适量添加麦芽糊精,干燥、粉碎、过 筛、混合、包装工艺加工而成的人参粉(人工种植)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 GB/T20884 GB 2760 GB 2761 GB 2762 GB 2763 GB 12695 G

3、B 5009.3 GB 5009.4 GB 5009.1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麦芽糊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4789.1 GB4789.2 GB4789.3 GB4789.4 GB4789.10 GB4789.15 GB 7718 GB/T 1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安

4、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总则 菌落总数测定大肠菌群计数沙门氏菌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28050 GB/T 4456 GB 4806.7 GB/T 6543 GB/T14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食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包装容器 纸桶 JJF 1070 定量包装 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

5、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2 Q/RFSW 0003S2019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 年第 17 号)的要求。3.1.2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3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4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项目 要求 色泽 棕黄色 状态 粉末状,无结块 滋味、气味 具有人参特有气味与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冲调性 冲调后呈均匀

6、的棕色澄清状液,允许有少许沉淀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项目 指标 水分,%7.0 灰分,%5.0 总皂甙(以人参皂甙Re计)/(g/100g)0.1 铅(以 Pb 计),mg/kg 1.0 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规定。表3 项目 指标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900 菌落总数,CFU/g 5 2 1000 50000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0 霉菌,CFU/g 50 3 Q/RFSW 0003S20193.5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

7、.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分别应符合GB2762、GB2761、GB2763的规定。3.8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取5g供试品,置于干燥的白色搪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尝其滋味,嗅其气味,观测其杂质。冲调性:取 5g 供试品置于透明的玻

8、璃烧杯内,用 80左右的蒸馏水 100ml 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气味,辨其滋味,静置 2min 后,看烧杯底部有无杂质。4.2理化指标4.2.1水分的测定:按 GB 5009.3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2灰分的测定:按 GB 5009.4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3总皂甙:按附录A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4铅的测定:按 GB 5009.1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3微生物指标4.3.1样品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规定的方法进行。4.3.2沙门氏菌的测定: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进行。4.3.3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测定: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进行。4.3.4菌

9、落总数的测定: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进行。4 Q/RFSW 0003S20194.3.5大肠菌群的测定: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进行。4.3.6霉菌的测定: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进行。4.4 净含量允差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设备、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种产品同一规格为一批。5.2抽样在成品仓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50kg,抽样数量分成 10 份,每份不少于为 100g,8 份用于检验,2 份用于备查。5.3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

10、前必须经过本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出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允差、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3.2-3.5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须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配方、设备或工艺发生较大,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停产 3 个月或以上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4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当某一项指标或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复检项目全部合格,

11、判本批产品合格。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进行复检。6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和标志6.1.1标签内容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规定,应当标注食用限量和不适人群。6.1.2不适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5 Q/RFSW 0003S20196.1.3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包装本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4456、GB 4806.7 规定,外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6543、GB/T14187的规定,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规定。6.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

12、味。不得与其他有害、有异味及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在运输中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6.4贮存包装后的产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内,并有防尘、防蝇、防虫、防鼠设施。不得同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本产品应离地 2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按不同品项分类堆码整齐。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在包装完好和未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6 Q/RFSW 0003S2019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总皂甙的检测方法 A.1 试剂 Amberlite-XAD-2大孔树脂、正丁醇(分析纯)、乙醇(分析纯)、中性氧化铝(层析用、100-200目)、人参皂

13、甙 Re、香草醛溶液(称取5g香草醛溶液,加冰乙酸溶解并定容至100ml)、高氯酸(分析纯)、冰乙酸(分析纯)、人参皂甙 Re标准溶液(精确称取人参皂甙 Re标准品0.020g,用甲醇溶解并容至10.0ml,即每毫升含人参皂甙 Re 2.0mg)A.2 仪器 比色计 层析柱 A.3 实验步骤 A.3.1 固体试样:称取1.000g左右的试样(根据试样含人参量定),置于100ml容量瓶中,加少量水,超声30min,再用水定容至100ml,摇匀,放置,吸取上清液1.0ml进行柱层析。A.3.2 柱层析:用10ml注射器做层析管,内装3cm Amberlite-XAD-2大孔树脂,上加1cm中性氧化

14、铝。先用25ml70%乙醇洗柱,弃去洗脱液,再用25ml水洗柱,弃去洗脱液,精确加入1.0ml已处理好的试样(见A.3.1),用25ml水洗柱,弃去洗脱液,用25ml70%乙醇洗脱人参皂甙,收集洗脱液于蒸发皿中,置于60水浴挥干,以此做显色用。A.3.3 显色:在上述挥干的蒸发皿中准确加入0.2ml5%香草醛冰乙酸溶液,转动蒸发皿,使残渣都溶解,再加0.8ml高氯酸,混匀后移入5ml带塞刻度离心管中,60水浴上加热10min,取出,冰浴冷却后,准确加入冰乙酸5.0ml,摇匀后,以1cm比色池于560nm 波长处与标准管一起进行比色测定。A.3.4 标准管:吸取人参皂甙 Re标准溶液(2.0mg/mL)100l放蒸发皿中,放在水浴挥干(低于60),或热风吹干(勿使过热),以下操作从“A.3.2 柱层析.”起,与试样相同,测定吸光度值。A.4 计算 X=2A1A CmV 1000100 10001 式中:X:试样中总皂甙量(以人参皂甙 Re计),g/100g;A1:被测液吸光度值,A2:标准液吸光度值,C:标准管人参皂甙 Re的量,g V:试样稀释体积,ml m:试样质量,g。计算结果保留二位有效数字 本品按干燥品计,含总皂甙以人参皂甙 Re计不得低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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