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丘宏源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HS 0029S-2021 _ 畜禽汤罐头 2021-02-28 发布 2021-02-28 实施_ 商丘宏源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SHS 0029S-2021 前 言 本标准由商丘宏源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鑫。Q/SHS 0029S-2021 畜禽汤罐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汤罐头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鸡、鸭、牛、羊、鹅中的单种)(冷冻产品需解冻)为原料,添加生活饮用水、食用盐,添加或不添加生姜、鲜葱、香辛料(辣椒、花椒、胡椒、八角、桂皮、肉豆蔻、草果、干姜、高良姜、豆蔻、姜黄、小茴香、丁香
2、、月桂叶、砂仁、圆叶当归、香茅、荜拨、百里香中的几种)、人参(人工种植五年及五年以下)、大枣、枸杞、山药、薏米、香菇、松茸、竹荪、竹笋干、蛹虫草、白扁豆、桂圆、赤小豆、芡实、玉竹、黄精、莲子、茯苓、白芷、白酒、料酒、白砂糖、冰糖、鸡精、味精中的几种,经预处理、煮制或卤制、包装、封口、杀菌、包装加工而成的畜禽汤罐头。根据原辅料不同,产品分为:鸡汤罐头、鸭汤罐头、牛汤罐头、羊汤罐头、鹅汤罐头。2 要求 2.1 原辅料要求 2.1.1 鲜/冻(鸡、鸭、牛、羊、鹅)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2.1.2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2.1.3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和 G
3、B 2721 的规定。2.1.4 生姜、鲜葱应新鲜、清洁、无腐烂,并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2.1.5 香辛料(辣椒、花椒、胡椒、八角、桂皮、肉豆蔻、草果、干姜、高良姜、豆蔻、姜黄、小茴香、丁香、月桂叶、砂仁、圆叶当归、香茅、荜拨、百里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2.1.6 人参(人工种植五年及五年以下)应符合原卫健委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的规定。2.1.7 大枣、枸杞、山药、薏米、白扁豆、桂圆、赤小豆、芡实、玉竹、黄精、莲子、茯苓、白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版一部的规定。2.1.
4、8 香菇、松茸、竹荪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2.1.9 竹笋干应干燥、无霉变,同时应符合 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2.1.10 白酒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2.1.11 料酒应符合 SB/T 10416 的规定。2.1.12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和 GB 13104 的规定。2.1.13 冰糖应符合 GB/T 35883 和 GB 13104 的规定。2.1.14 鸡精应符合 SB/T 10371 的规定。Q/SHS 0029S-2021 2.1.15 味精应符合 GB 2720 和 GB/T 8967 的规定。2.1.16 蛹虫草应符合原卫生部
5、公告 2014 年第 10 号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的规定。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性状 具有产品应有的性状 取适量样品,倒入一洁净烧杯中,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性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然后以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气、滋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滋味,无异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固形物含量,%30 GB/T 10786 食用盐(以NaCl计),g/100g 8.0(仅适用于添加食用盐的产品)GB 50
6、09.44*铅(以 Pb 计),mg/kg 0.4 GB 5009.12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GB 5009.11 镉(以 Cd 计),mg/kg 0.1 GB 5009.15 铬(以 Cr 计),mg/kg 1.0 GB 5009.123 注:*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2的规定。2.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规定,按 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2.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2.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895
7、0 的规定。2.7 其他要求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31650的规定,新食品原料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公告的规定。3 检验 Q/SHS 0029S-2021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固形物含量、商业无菌。型式检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Q/SHS 0029S-2021 编制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鸡、鸭、牛、羊、鹅中的单种)(冷冻产品需解冻)为原料,添加生活饮用水、食用盐,添加或不添加生姜、鲜葱、香辛料(辣椒、花椒、胡椒、八角、桂皮、肉豆蔻、草果、干姜、高良姜、豆蔻、姜黄、小茴香、丁香、月桂叶、砂仁、圆叶当归、香茅、荜拨、百里香中的几种)、人参(人工种植五年及五年以下)、大枣、枸杞、山药、薏米、香菇、松茸、竹荪、竹笋干、蛹虫草、白扁豆、桂圆、赤小豆、芡实、玉竹、黄精、莲子、茯苓、白芷、白酒、料酒、白砂糖、冰糖、鸡精、味精中的几种,经预处理、煮制或卤制、包装、封口、杀菌、包装加工而成的畜禽汤罐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制订本企业标准,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本标准中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商丘宏源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