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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NXY 0002 S-2019 杂粮面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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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备案号:QB64/0339S-2019 Q/LNXY 宁夏盐池县绿浓鑫源杂粮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NXY 0002S2019 杂粮面制品 2019-08-14 发布 2019-08-14 实施 宁夏盐池县绿浓鑫源杂粮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LNXY 0002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按照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和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确定。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

2、本标准由宁夏盐池县绿浓鑫源杂粮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盐池县绿浓鑫源杂粮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秀智。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LNXY 0002S2019 1 杂粮面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杂粮面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荞麦粉、苦荞粉、燕麦粉、扁豆粉、小麦粉、蒿子粉、玉米粉等杂粮粉为原料,适量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后,经配料、和面、压片、切条或成形、干燥等序加工制成的不同品种的杂粮面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3、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5 小麦粉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463 玉米粉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

4、通则 LS/T 3212 挂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LS/T 3212 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 产品分类 根据加工工艺和形状不同,产品分为以下两类:a)杂粮挂面;b)杂粮猫耳朵。5 技术要求 Q/LNXY 0002S2019 2 5.1 原料要求 5.1.1 玉米粉应符合 GB/T 10463 要求。5.1.2 小麦粉应符合 GB 1355 要求。5.1.3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要求。5.1.4 食用盐应符合 GB 5461 要求。5.1.5 荞麦粉、燕麦粉、扁豆粉、蒿子粉及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5.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具有本品种杂粮面制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一致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气 味 无酸味、霉味及其他异味 口 感 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杂粮挂面 杂粮猫耳朵 水分,%14.5 15.0 酸度,0T 4.0 4.5 自然断条率,%8.0 熟断条率,%8.0 烹调损失,%14.0 15.0 5.4 卫生指标 5.4.1 真菌毒素限量 按GB 2761规定执行。5.4.2 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规定执行。5.4.3 农药最大残留限

6、量 按GB 2763规定执行。6 食品添加剂 Q/LNXY 0002S2019 3 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6.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规定。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规定。8 试验方法 8.1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按 LS/T 3212 规定方法检验。8.2 卫生指标按 GB2761、GB 2762、GB 2763 规定方法检验。9 检验规则 9.1 以每个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 1kg 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9.2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9.2

7、.1 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指标、水分、酸度。9.2.2 型式检验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9.3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10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0.1 标志 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规定。10.2 包装 10.2.1 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装。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75 号。10.2.2 外包装用纸箱装,每箱总重量不得少于总净重。10.3 运输 10.3.1 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10.3.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10.4 贮存 Q/LNXY 0002S2019 4 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共同存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以上,离墙壁20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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