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J0002S-2019发酵酒及其配制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一种或多种粮谷或水果为主要原料,加入酒曲、酵母等发酵剂,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桂花、果汁、二氧化碳、食用香精等,经预处理、发酵、过滤、调配、灌装等工艺制成的发酵酒及其配制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2、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专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26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T4789.2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辅料3.1.1粮谷应符合GB2715的规定。3.1.2其他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3.2感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