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LBY0005S-2019221938S-20192019071720220716*Q/JLBY备案号:221938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7 月 16 日吉林碧源生物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JLBY0005S-2019代替Q/JLBY0005S-2014人参饮品(无糖型)2019-07-17 发布2019-07-17 实施吉林碧源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发发布布Q/JLBY0005S-20191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由吉林碧源生物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吉林碧源生物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
2、要起草人:杨志强、杨志刚、杨喜林。Q/JLBY0005S-20192人参饮品(无糖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参饮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工种植 5 年及 4 年生生晒参、木糖醇为主要原料,配以苹果酸,经浸泡、配料、过滤、灌装、灭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无糖型人参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7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食品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188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
4、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BB/T 0034铝防伪瓶盖QB 2142碳酸饮料玻璃瓶GB/T 31326植物饮料NY 318人参制品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 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Q/JLBY0005S-20193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第 17
5、 号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人参应符合 DBS22/024 中的规定,每 100mL 产品添加人参 0.2 克。3.1.2L-苹果酸应符合 GB 1886.40 的规定。3.1.3木糖醇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4生产用水符合 GB 5749 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黄色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试样置于50ml无色透明玻璃器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观察有无异物性状澄清透明液体(长期放置有微量沉淀)滋味具有本品特
6、有的滋气味,酸甜适口,无异味杂质无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甙,mg/100mL6.0NY 318固形物 g/L0.5GB/T 31326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微生物指标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0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 中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20GB
7、4789.15酵母,CFU/mL20GB 4789.15Q/JLBY0005S-20194表 4 续微生物限量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L-苹果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量使用GB 1886.40木糖醇
8、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量使用-GB 5009.279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
9、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 200 罐,抽取 18 罐,9 罐为感官、理化、微生物检验样品,9 罐留样备查。6.5判定规则Q/JLBY0005S-20195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
10、食品名称:人参饮品(无糖型)配 料 表:饮用水、人参、L-苹果酸、木糖醇净含量和规格:50ml/瓶,100ml/瓶,120ml/瓶或依据市场需求而定(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吉林碧源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吉林省敦化市经济开发区宏大路 468-8 号,0433-6759111生产日期:见瓶身贮存条件:避光、常温、阴凉、通风、干燥储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722240318823产品标准代号:Q/JLBY0005S食用方法:直接饮用,人参食用量不超过 3g/天,每 100mL 产品添加人参 0.2 克不适用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毫升NRV%能量0 kJ0%蛋白质0 g0%脂肪0 g0%碳水化合物0 g0%糖0 g0%钠0 mg0%8包装内包装用的玻璃瓶、瓶盖应分别符合BB/T 0034和QB 2142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