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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JYY 0002 S-2022 什锦甜汤罐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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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Q/JJYY 漳州市佳家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JYY 0002S-2022 什锦甜汤罐头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文稿版次选择 2022-02-20 发布 2022-03-20 实施 漳州市佳家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Q/JJYY 0002S-2022 1 前 言 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我公司研制的什锦甜汤罐头。根据 GB/T 1.1-2009 标准工作导则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指标是根据产品的实验情况而制订的,理化指标按照 GB 709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

2、头食品的要求制定,同时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指南中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执行,微生物指标按照 GB 4789.26-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的要求执行。本标准由漳州市佳家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漳州市佳家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志强、马己人、刘艺芳。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为:2022 年 02 月 20 日。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YY 0002S-2022 2 什锦甜汤罐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什锦甜汤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

3、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燕麦、荞麦、小米等)、水果(苹果、梨、枇杷等)、豆类(大豆、绿豆、红豆等)、坚果(花生、板栗、银杏果等)、蔬菜(土豆、西红柿等)、食用菌(银耳、杏鲍菇等)、藻类(海带、紫菜等)、乳制品(巧克力、可可、牛奶等)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处理、装袋(或罐、瓶)、密封、杀菌制成的什锦甜汤罐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2 大豆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

4、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18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米

5、酵菌酸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GB 967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0458 荞麦 GB/T 10462 绿豆 GB/T 10650 鲜梨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YY 0002S-2022 3 GB/T 10651 鲜苹果 GB/T 10786

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11766 小米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T 13867 鲜枇杷果 GB/T 14251 罐头食品金属容器通用技术要求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T 17590 铝易开盖三片罐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196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9603 镀锡或镀铬薄钢板全开式易开盖 NY/T 450 菠萝 NY/T 1504 莲子 QB/T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7、QB/T 2466 镀锡(铬)薄钢板圆形全开式易拉盖 QB/T 4594 玻璃容器 食品罐头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材料 3.1.1 谷物、豆类:应符合 2715 及国家规定的相应要求。3.1.2 燕麦:应符合 GB 2715 的要求。3.1.3 荞麦:应符合 GB/T 10458 的要求。3.1.4 小米:应符合 GB/T 11766 的要求。3.1.5 红豆:应符合 GB 2715 的要求。3.1.6 绿豆:应符合 GB/T 10462 的要

8、求。3.1.7 大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要求。3.1.8 海带、紫菜:应符合 GB 19643 的要求。3.1.9 莲子:应符合 NY/T 1504 的要求。3.1.10 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要求。3.1.11 菠萝:应符合 NY/T 450 的要求。3.1.12 鲜梨:应符合 GB/T10650 的要求。3.1.13 鲜枇杷:应符合 GB/T 13867 的要求。3.1.14 鲜苹果:应符合 GB/T 10651 的要求。3.1.15 银耳、杏鲍菇:应符合 GB 7096 的要求。3.1.16 巧克力、可可:应符合 GB 9678.2 的要求。3.1.17 乳粉:应符

9、合 GB 19644 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YY 0002S-2022 4 3.1.18 花生、板栗、银杏果:应符合 GB 19300 的要求。3.1.19 土豆、西红柿:应干燥、无霉变、无虫蛀,并符合 GB 2762、GB 2763的要求。3.1.20 食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要求。3.1.21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要求。3.1.22 百合、芡实、山药、枸杞: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的要求。3.1.23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10、目 指 标 色泽 呈各原辅料熟制后应有的色泽。气味 具有什锦甜汤罐头应有的滋味,无异味。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组织形态 各原辅料呈块状或粒状,滋味鲜美。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以20折光计)/(%)565 锡a(以Sn计),mg/kg 200 铅(以Pb计),mg/kg 0.2 镉(以Cd计),mg/kg 0.1 铬(以Cr计),mg/kg 1.0 总砷(以As计),mg/kg 0.5 总汞b(以Hg计),mg/kg 0.1 亚硝酸盐c(以NaNO2计),mg/kg 2.0 米酵菌酸d,mg/kg 0.25 a仅限于镀

11、锡罐头。b仅限于添加食用菌的产品。c仅限于添加生乳的产品。d仅限于添加银耳的产品。3.4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3.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商业无菌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YY 0002S-2022 5 3.6 食品添加剂 3.6.1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相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8950 的规定。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

12、物含量 按 GB/T 10786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 锡 按 GB 5009.16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3 铅 按 GB 5009.1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4 镉 按 GB 5009.15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5 铬 按 GB 5009.123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6 总砷 按 GB 5009.11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7 总汞 按 GB 5009.17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8 亚硝酸盐 按 GB 5009.33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9 米酵菌酸 按 GB 5009.189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10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执行。5 检验规则 福建省食品

13、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YY 0002S-2022 6 5.1 组批 同一原料来源、同一生产线、同一天加工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货批。5.2 抽样方法 按 SC/T 3016 的规定执行。5.3 出厂检验 产品须经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出厂。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指标、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微生物指标。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的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投产后,原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

14、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5.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如有不合格项,可双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品;若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6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6.1 标志 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6.2 包装 6.2.1 金属罐:应符合 GB/T 14251、GB/T 17590、QB/T 2466、GB/T 29603 及国家相关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的要求。6.2.2 塑料复合膜、袋:应符合 GB/T 10004 及国家相关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的要求。6.2.3 玻璃瓶:应符合 QB/T 4594 及国家相关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的要求。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严防日晒雨淋。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处贮 存。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YY 0002S-2022 7 7 保质期 在符合上述贮存和运输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保质期不低于18个月。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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