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HSQ/HS 0025 S-2019汤料 II2019-04-20 发布2019-05-20 实施广广东东豪豪爽爽天天然然保保健健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备案号:44180049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5月28日Q/HS 0025 S-2019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制订。本标准由广东豪爽天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广东豪爽天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阳健华。本标准于2019年4月20日首次发布。Q/HS 0025 S-20191汤料 II1
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汤料II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规定的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
3、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T 5835干制红枣GB/T 6543运
4、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6332食品包装材料用尼龙成型品卫生标准GB/T 18672枸杞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卫计委公告
5、2014 年第 10 号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 一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 第17号)3产品分类Q/HS 0025 S-201923.1.1山药玉竹汤料:以山药、玉竹、黑木耳、春砂仁、蛹虫草为原料,经原料验收、挑选去杂、干燥(或不干燥)、调配(或不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汤料。3.1.2酸枣仁百合汤料:以酸枣仁、百合、玉竹、大枣、甘草为原料,经原料验收、挑选去杂、干燥(或不干燥)、调配(或不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汤料。3.1.3芡实桑椹汤料:以芡实、枸杞子、红枣、山药、桑椹、覆盆子、肉桂为原料,经原料验收、
6、挑选去杂、干燥(或不干燥)、调配(或不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汤料。3.1.4橄榄杨桃汤料:以青橄榄、杨桃(干)、玉竹、无花果为原料,经原料验收、挑选去杂、干燥(或不干燥)、调配(或不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汤料。3.1.5桃仁山楂汤料:以山楂、桃仁、干姜、木耳、佛手为原料,经原料验收、挑选去杂、干燥(或不干燥)、调配(或不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汤料。3.1.6大枣山药汤料:以大枣、山药、龙眼肉、白扁豆、枸杞子、香菇为原料,经原料验收、挑选去杂、干燥(或不干燥)、调配(或不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汤料。3.1.7木耳山药汤料:以山药、茯苓、黑木耳、桃仁、山楂、佛手为原料,经原
7、料验收、挑选去杂、干燥(或不干燥)、调配(或不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汤料。3.1.8凉瓜薏苡仁汤料:以凉瓜(干)、黄豆、山药、薏苡仁、茯苓、赤小豆为原料,经原料验收、挑选去杂、干燥(或不干燥)、调配(或不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汤料。3.1.9桑叶百合汤料:以百合、酸枣仁、桑叶、红莲子、龙眼肉、玉竹为原料,经原料验收、挑选去杂、干燥(或不干燥)、调配(或不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汤料。3.1.10人参胡椒汤料:以大枣、山药、胡椒(碎)、人参(人工种植)、白扁豆、猴头菇为原料,经原料验收、挑选去杂、干燥(或不干燥)、调配(或不调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汤料。4技术要求4.1 原料
8、要求4.1.1山药、玉竹、春砂仁、酸枣仁、百合、大枣、芡实、枸杞子、红枣、覆盆子、桑椹、肉桂、青橄榄(青果)、山楂、桃仁、干姜、佛手、龙眼肉、白扁豆、茯苓、薏苡仁、桑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 一部的要求。4.1.2木耳、黑木耳、香菇、猴头菇:应符合 GB 7096 的要求。4.1.3茯苓:应符合中华人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 一部和 GB 7096 的要求。4.1.4红莲子、黄豆、赤小豆、:应符合GB 19300的要求。4.1.5枸杞子:应符合 GB/T 18672 的要求。4.1.6蛹虫草:应符合国家卫计委2014年第10号和GB 7096的要求。4.1.7红枣:应符合GB
9、/T 5835的要求。4.1.8胡椒(碎):应符合GB/T 15691的要求。4.1.9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国家卫计委2012年 第17号公告的要求。4.1.10 所有原辅料及杨桃(干)、凉瓜(干)、无花果还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763.1及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性状呈产品本身自然干品状态,不粘结,无虫蛀滋味及气味具有产品相应的滋味和气味色泽具有产品相应的色泽,色泽均匀Q/HS 0025 S-20193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
10、水分/(%)13.0总灰分/(%)8.0总砷(以 As 计)/(mg/kg)0.5铅(以Pb计)/(mg/kg)2.0镉(以Cd计)/(mg/kg)0.1总汞(以Hg计)/(mg/kg)0.01黄曲霉毒素B1/(g/kg)5.0展青霉素,g/kg50(仅限含山楂的产品)4.4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试验方法6.1 感官要求取适量样品于摊开的白纸上,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性状,有无杂质,并嗅其气味,辨其滋味。6.2 理化指标6.2.1水分按GB 5009.3
11、规定的方法检测。6.2.2总灰分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检测。6.2.3总砷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检测。6.2.4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检测。6.2.5镉按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检测。6.2.6总汞按GB 5009.17规定的方法检测。6.2.7铬按 GB 5009.123 规定的方法检测。6.2.8黄曲霉毒素 B1Q/HS 0025 S-20194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检测。6.2.9展青霉素按GB 5009.185规定的方法检测。6.3 净含量按照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测。7检验规则7.1 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公司质量检验部
12、门按原辅料要求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7.2 出厂检验7.2.1成品出厂前须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并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7.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总灰分、净含量。7.3 型式检验7.3.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全部项目。7.3.2 型式检验正式生产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4 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13、7.5 抽样在成品库按批抽样,每批按3/1000随机抽样,但每批应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不含净含量抽样)。检样一式两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7.6 判定规则7.6.1出厂检验判定规则7.6.1.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产品。7.6.1.2 出厂检验项目有项目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检以一次为限,复验仍不符合标准,判为不合格品。7.6.2 型式检验判定规则7.6.2.1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7.6.2.2 型式检验项目有项目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检以一次为限,复验仍不符合标准,判为不合格品。7.6.3 仲裁检验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应由
14、仲裁单位进行仲裁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的规定执行。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 标签与标志8.1.1 销售包装的标签和标志按 GB 7718、GB 28050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添加人参(人工种植)的产品标签还应符合卫计委公告(2012 年第 17 号)的要求。8.1.2 外包装储运图形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包装箱至少应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包装规格、Q/HS 0025 S-20195数量、毛重和净重、生产厂名称、地址。8.2 包装内包装为尼龙复合抽真空袋和滤纸,应符合 GB 16332 和 GB 4806.8 的要求。外包装纸箱应符合 GB/T6543 要求。包装应捆扎牢固,正常运输、装卸时不得松散。8.3 运输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无异味,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撞,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严禁与有毒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运。8.4 贮存8.4.1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仓库内。离墙不得低于 20cm,离地不得低于 10cm。不得露天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或其他杂物混存。8.4.2 在符合本标准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