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和圣八珍压片糖果备案号:360327S-2021备案日期:2021年5月19日有效期至:2026年5月18日Q/HST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HST 0006S-20212021-03-25 发布2021-03-25 实施江西和圣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
2、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ST 0006S2021 I 目 次 目 次.I 前 言.II 和圣八珍压片糖果.1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产品分类.2 4 要求.2 5 食品添加剂.5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5 7 检验规则.5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6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山药鉴别的检验方法.7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
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ST 0006S2021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4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项下铅限量(以Pb计)0.5mg/kg。本标准代替Q/HST 0006S2018和圣八珍压片糖果。本标准与Q/HST 0006S2018相比,主要变化
4、如下:更新了规范引用文件;修改了产品分型型中的原料选择性添加品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一部第30页“山药”项下,修改了附录A(规范性附录)山药鉴别的检验方法中的鉴别方法。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和圣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欧阳立力、邱凌冬。本标准批准人:魏和圣。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ST 0006S2021 1 和圣八珍压片糖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和圣八
5、珍压片糖果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葡萄糖、白砂糖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麦芽糊精、地龙蛋白、燕麦-葡聚糖、玛咖粉、蛹虫草、茯苓、白扁豆、薏苡仁、山药、芡实、莲子、橘皮、鸡内金、山楂、DHA藻油、海洋鱼低聚肽粉、食品用香精、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柠檬酸、微晶纤维素),经提取或不提取、浓缩或不浓缩、粉碎、混合、制粒、干燥、压片、包装等生产工艺制成的和圣八珍压片糖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
6、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19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GB 1886.1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
7、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7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ST 0006S2021 2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880 食品葡萄糖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T 22729 海洋鱼低聚肽粉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SB/T 10347 糖果 压片糖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卫计委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10号)卫计委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20号)原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8号)原卫生部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第3号)原卫生部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
10、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根据所添加辅料和生产工艺的不同,将产品分为以下三型:3.1 型 以食用葡萄糖、白砂糖为主要原辅料,添加茯苓、白扁豆、薏苡仁、山药、芡实、莲子、橘皮、鸡内金,选择添加山楂、DHA藻油、海洋鱼低聚肽粉、麦芽糊精、食品用香精、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柠檬酸、微晶纤维素),经水提取或不提取、浓缩或不浓缩、粉碎、混合、制粒、干燥、压片、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3.2 型 以食用葡萄糖、白砂糖为主要原料,添加地龙蛋白、燕麦-葡聚糖、食品用香精、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柠檬酸),经粉碎、混合、制粒、干燥、压片、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3.3 型 以食用葡萄糖、白砂糖为主要
11、原料,添加麦芽糊精、玛咖粉、蛹虫草、食品用香精、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柠檬酸),经粉碎、混合、制粒、干燥、压片、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食用葡萄糖 应符合GB/T 20880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ST 0006S2021 3 4.1.2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 4.1.3 硬脂酸镁 应符合GB 1886.91的规定。
12、4.1.4 微晶纤维素 应符合GB 1886.103的规定。4.1.5 柠檬酸 应符合GB1886.235的规定。4.1.6 食用香精 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4.1.7 麦芽糊精 应符合GB/T 20884的规定。4.1.8 地龙蛋白 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8号中相应的规定。4.1.9 燕麦-葡聚糖 应符合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20号中相应的规定。4.1.10 玛咖粉 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中相应的规定。4.1.11 蛹虫草 应符合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10号中相应的规定。4.1.12 茯苓、白扁豆、薏苡仁、山药、芡实、莲子、橘皮、鸡内金、山楂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
13、和国药典一部中相应品种项下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量分别应符合GB2762和GB2763的规定。4.1.13 DHA 藻油 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中相应的规定。4.1.14 海洋鱼低聚肽粉 应符合GB/T22729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ST 0006S2021 4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求 检验方法 I 型 I
14、I 型 III 型 色泽 灰白色至淡黄色 灰白色 灰白色至淡黄色 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明亮处目视其组织形态、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滋味、气味 香气适中,滋味纯正,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坚实,不松散,剖面紧密,不粘莲、片形完整,大小一致,无缺角,裂缝,表面光滑,无明显变形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型 型 型 山药鉴别 阳性 附录A 干燥失重/(%)5.0 GB 5009.3 碳水化合物()60 GB 10769 总砷(以As计)/(mg/kg)0.5
15、GB5009.11 铅(以pb计)/(mg/kg)0.4 GB 5009.12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0.1 GB 5009.34 六六六/mg/kg)0.05 GB/T 5009.19 滴滴涕/(mg/kg)0.05 GB/T 5009.19 展青霉素/(g/kg)50 GB 5009.185 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GB 4789.10第二法 菌落总数 5 2 104 10
16、5 GB 4789.2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ST 0006S2021 5 大肠菌群 5 2 10 102 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 50 GB 4789.15 注1: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收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